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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起草电视购物标准:节目嘉宾将备案

2009年06月15日15:3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北京商报

  周亮表示,要规范电视购物市场,最关键的还是应该建立一个长效应急机制。目前,国内节目时段由广电总局管理,节目内容若被定义为广告,涉嫌虚假宣传等则由工商部门管理,而电视购物的方式多属于直销,则由商务部门管理。周亮建议,有关部门,如广电部门、工商部门及商务部门一起配合,建立会议联席制度。由于市场太乱,涉及面广,现在很多部门想管又不敢管,都在观望。

  此外,周亮还表示,即使标准出台,此仅为行业标准,对行业有多大的约束力还是一个大问号。毕竟这个市场不规范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要彻底根治至少需要三年甚至更长的时间。

  其实,电视购物市场混乱早就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2006年8月,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联合签发《关于整顿广播电视医疗资讯服务和电视购物节目内容的通知》,禁播药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等5类产品的电视购物广告;2007年9月,广电总局再次严令禁播8类涉性药品、医疗、保健品广告及有关医疗资讯、电视购物节目;今年2月,广电总局等五部委又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医疗和药品广告监管工作的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再次对电视购物进行管理。

  不过,上述各通知等出台多时,有的甚至已经出台近三年,但电视购物产品中的伪劣假冒者并未被管制,甚至未见减少,有悖于通知精神的广告和节目仍然在电视中大量轮番出现。

  这些不正常的现象充分说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也给《节目标准》和《行业标准》及其他相关的法规能否顺利执行打上了一个大问号。

  记者昨日分别与广电、工商、商务等部门取得联系,这些部门纷纷表示,对电视购物的监管一直没有停止,但因为涉及多个部门及地方政府利益,所以查处和监管非常困难。

  面对《节目标准》及《行业标准》出台后的命运,曾静平表示,标准出台后的执行力非常重要,而这两个标准应该会有一定约束力。在施行一段时间后,这两个标准还将由相关专家、组织讨论,未来有可能成为国家标准。而为了保证标准的行业约束力,起草方将与中国消协及包括工商总局在内的政府监管职能部门协商,针对标准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来保障其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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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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