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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起草电视购物标准:节目嘉宾将备案

2009年06月15日15:34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北京商报

  虽然对标准的研究和调研工作一直都没有停止,但作为《节目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人之一,曾静平坦言:“这项工作太难做了,进展也比较慢,虽然也有很多人名义上说在做,但真正做的人并不多。”

  首先是研究人员非常少。由于电视购物是一个新兴行业,1992年才来到我国,所以对电视购物进行研究的专家学者很少。国内惟一一个电视购物的发展报告《中国电视购物发展报告2008-2009》由中国电视购物研究中心与央视-索福瑞媒介研究公司共同调查研究两三年才出台。

  而且,电视购物这个舶来品在到中国后还发生了很多改变,如在国外,电视购物都定义为节目,但在中国,则更多的以广告出现。所以这也给研究工作带来了挑战。若能明确电视购物是节目,也就明确了广电总局按照《节目标准》进行审查和监管,这将使管理更加清晰和有效。

  其次,各电视购物企业因为商业秘密、存在竞争关系等因素,本身共同探讨行业发展的机会很少,而电视购物缺少正规的行业组织,缺少把行业聚集在一起的凝聚力,所以行业内竞争混乱,企业往往“各自为战”。

  最后曾静平谈到,做标准需要一定的研究和调研经费,但现在研究经费非常短缺。《节目标准》的牵头方中国广播电视协会虽然拨给了中国电视购物研究与发展中心一笔研究经费,但数量非常少。“协会本身也很困难,但意识到电视购物市场已不规范不行,作为行业组织,对节目播出的管理责无旁贷,所以‘勒紧裤腰带’给我们拨了一笔钱。中国邮电大学也给予了很多支持。”曾静平表示。

  此外,曾静平坦言,电视购物市场越大,标准、管理办法等的制定就越要慎重,“牵扯的各方太多太杂”,现在要做到均衡各方所需,既要保证消费者的权益,还要保证企业、电视台的利益和这个市场的发展,不能一下子就给完全打压下去,“这个度要掌握好”。

  由于《节目标准》和《行业标准》都是行业标准,只需在行业组织和协会进行立项,不必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立项,在程序上并不复杂。不过,若只定义为行业标准,这两个标准未来会对规范市场起到预定作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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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薛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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