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南方周末》发表了《余秋雨片断:1963-1980》、《<借我一生>的两种记忆》的长篇调查报告,首开国内媒体系统地调查一个至今健在的文化人三十年前个人历史的记录。但是,我们在仔细阅读之后,对一些主要发言者的身份和目的产生严重怀疑。 一,古远清,这是余秋雨的被告,也是六年来在海内外发表诽谤余秋雨文章最多的人。据报道,余秋雨曾因诽谤、诬陷而起诉过他,去年八月他在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因五篇文章与事实不符向余秋雨道歉,余秋雨因看到他在报刊上诉说经济清贫付不起十六万元的赔偿款而主动放弃了赔偿。这个人似乎并不认识余秋雨,也从来没有与余秋雨生活在同一座城市,由他发言来讲述余秋雨的历史,很难采信。 二,肖夏林,这也是余秋雨的被告。据报道,第一个官司余秋雨胜诉,法院判肖夏林编的《秋风秋雨愁煞人》为侵权书籍,停止发行并赔款。第二个官司法院没有支持余秋雨,但法院当堂批评了肖夏林未经核实在文章中公布关于余秋雨收受深圳“豪华别墅”的传言,只是认为这种传言还不足以降低余秋雨的社会声誉。这个人也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余秋雨,由他发言来讲述余秋雨的历史,也很难采信。 三,孙光萱,这是“两个凡是”时期“清查”过余秋雨的“副组长”,也是六年前首先在报刊上以“见证人”身份指责余秋雨历史问题的第一人。余秋雨多次发表文章说明“两个凡是”时期“清查”他的问题是两个,一是他说了一句“毛主席对文革错误应负很大的责任”,二是他帮一个残疾人到邮局投寄了一封车间工人的集体签名信给市委分管工业的领导人,只是这个领导人后来出了问题。孙光萱至今没有说出当时他们还“清查”了余秋雨其他什么问题。这两项“清查”后来显然都被否定了,因此孙光萱更不具备讲述余秋雨历史的公正身份。 四,徐辑熙,他的身份更需要被读者了解。余秋雨一再说,文革分三段,前期造反,中期周恩来、邓小平主政,后期批邓,他很满意自己既拒绝了造反又拒绝了批邓,对此没有人提出异议。但据我们粗粗了解,徐辑熙在造反和批邓中都是上海比较重要的角色,今天由他来教训余秋雨,历史被严重颠倒了。 五,周培松,这个人自称担任过上海戏剧学院一个系的总支副书记,但没有说明是什么时候担任的,又什么时候撤职的。他“发现”他的上级、院长余秋雨有问题,而且据说曾被他“清查”,他应该通过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才对,怎么可以在余秋雨辞职十几年后在全国性报刊上公布?有什么组织部门能证明他公布的内容,并授予他公布的权力?这件事,即便从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审干程序、审查级别看,都是完全说不通的。因此,完全不能采信。 除了以上主要五个人物外,调查报告还不断地引用一份所谓“清查报告”和“清查结论”,这更令人怀疑。是孙光萱他们在“两个凡是”时期的清查吗?这个时期还没有否定文革,“清查报告”可信吗?这样的“清查报告”,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还有效吗?而更重要的问题:这些人是怎么取得这类文本的?这类文本是不是伪造的?有不是伪造的证明吗?如果没有,竟公然发表,事情就非常严重了。 我们发现,自从《南方周末》发表这份调查报告之后,各种报刊大量转载、节选、缩写,影响极其巨大,对余秋雨先生造成了极大的不公正。余秋雨先生是中国当代文化的杰出创造者,蜚声海内外,多年来毫无理由地被国内一批批企图靠骂名人出名的人围攻,几乎没有什么人来救助他,为他讲公道话。他面对这种恶劣处境,已明确表示要离开写作。这将会被今后的历史记载成一个极为痛心的事件,但在他离开之际还集中这些充满敌意的人来“欢送”他,实在太不应该。 一个历史清白、成就巨大、享誉国际的文化大家,为什么我们如此容不下他?中国政法大学 王梁 周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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