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音乐》《音乐研究》《中国音乐》《中国音乐学》《中央音乐学院学报》
音乐学界五大权威刊物
联合声明
近闻宣科状告《艺术评论》一案初审结果,不禁令音乐学界震惊。学术乃社会公器,批评乃媒体职责,法律乃天下准绳。无学术则人类难进步,无批评则文艺难发展,无法律则社会无所依。
“纳西古乐”本云南省丽江市一台商业性演出之名称,本无关乎学术,但将此晚会“申遗”,并公开宣称流传各地的民间乐曲《八卦》为唐玄宗创作,这便关乎学术的判定了。20世纪以来出版的各类中国古代音乐史论著中,仅从宋代才开始出现可以确认为属于那一时代的谱例,至今音乐学界依然没有可确认属于唐代的乐曲,这是音乐史学界最艰难的研究课题之一。这类学术课题,非可随便言之,更非法庭所能判断。
中国民间的工尺谱,至今在许多地区广泛流传,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与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于1993年对河北省保定地区民间“音乐会”的普查项目中,在数个月中就发现了一百多件谱本,至今,中原地区数千农民乐师依然使用着这种古老的乐谱。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等专业院校,都将教授学生们唱念工尺谱作为民族音乐课程的内容之一。
学术性的争鸣和探讨,是学术发展的必要条件。吴学源先生所写文章,是一篇学术性的批评文章,其文基本内容为音乐学界之共识(如《人民音乐》就曾于1999年1期和2003年10期就此问题发表过多篇文章),其用辞语气,尽在学术争鸣范围之中。如将此类文章都判定为“有侮辱、损毁名誉”,“构成名誉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必将严重影响学术批评之正常发展。我们均属学术性期刊,如吴学源先生之文被法院判定为“损毁名誉”,我等专设的学术争鸣栏目,均将无复生存。创造正常良好学术环境,乃学术期刊之社会责任兼历史使命,故于此严正声明:支持《艺术评论》学术打假行为,支持《艺术评论》坚持学术阵地、敢于刊发鞭打社会丑恶现象之批评精神,并将为维护学术之尊严,为共同营造正常学术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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