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已故著名导演谢晋的遗孀徐大雯诉
宋祖德、
刘信达名誉侵权案作出终审宣判:除了要求被告公开道歉,还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总计28.99万元人民币。记者前日从徐大雯的代理律师富敏荣处了解到,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徐大雯已拿到部分执行款10万元,法院还发布了《执行公告》,要求宋祖德5月24日到法院报到并支付费用,否则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上海静安区法院依法向宋祖德兄弟发出传票,要求在3月17日到庭参加法院主持的执行谈话,然而宋祖德兄弟没有到庭,也没有委托代理律师到庭。后来法院又通知宋祖德兄弟于4月30日、5月5日到庭,但宋祖德兄弟依旧没有到庭。
针对被告宋祖德发传票不来,打电话不接,人隐匿不见的情况,尤其是宋祖德仍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多次宣称“绝不道歉、绝不赔钱,绝不改变”的情况下,静安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除了立即启动委托评估和拍卖程序外,还增加查封了宋祖德在广州的两套房产,为了防止宋祖德兄弟为躲避执行而出境逃匿,依法作出了限制离境的决定,同时从刘信达私人账户中扣划了10万元,并转交给了徐大雯。
记者前日拨打宋祖德电话,但始终无人接听。(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