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都市报5月20日报道 昨天,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在《解放日报》第二版刊登了对宋祖德兄弟俩的《执行公告》。针对宋祖德、刘信达兄弟俩在终审判决后,坚持“绝不道歉、绝不赔钱,绝不改变”的“三不原则”的恶劣态度,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限令宋祖德5月24日到庭履行判决,否则,将对宋祖德、刘信达兄弟俩,予以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的,并依法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针对被告宋祖德发传票不来,打电话不接,人隐匿不见的情况,上海市静安法院加大了执行力度,
除了立即启动委托评估和拍卖程序外,还依法增加查封了宋祖德在广州的两套房产,为防止宋祖德兄弟躲避执行而出境逃匿,依法作出了限制离境的决定,同时从刘信达私人账户中扣划了10万元,并及时转交给了谢晋遗孀徐大雯。昨日下午,宋祖德的态度突然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我承认,我和刘信达错了,我们向徐大雯女士真诚认错!5月20日,我就立即安排律师,带着赔偿的钱去法院,处理此事。”(本文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杜恩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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