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嫌诈骗一女华侨1500万元”一事,从美国赶回北京的黄阿原昨以“中华卫视”董事局主席的身份在“中华卫视”办公地召开澄清发布会,并手拿大量证据反驳“‘中华卫视’是空壳”等说法,称这只是一起“购股合同纠纷”,不存在诈骗问题。
黄阿原说:“我要先道歉,大量观众因此受到困扰,我感到有愧和不安。之前的报道称我是"前央视电视节目主持人",我还要向央视受到牵连的所有同仁表示道歉。”
关于牌照问题,黄阿原说因为“中华卫视”注册在香港,所以不可能在广电总局申请牌照。说到假账,他称“"中华卫视"按香港法律由香港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做账,不存在假账问题;它的法律手续百分百齐全。”此外,他还通过一大堆法律文件,反驳了“"中华卫视"只是空壳”的说法,并回述了与宿陲婴女士合作的细节,表示这只是一起“购股合同纠纷”,“是她违约在先。目前在双方律师沟通下,"中华卫视"已同意将她支付的定金1500万退给她,不再追究违约责任,但她要我赔五百万,并假造事实进行诽谤人身攻击,我忍无可忍”。黄阿原说,他将寻求法律途径解决该纠纷,“这个事情严重影响到了"中华卫视"的正常运营,包括与广告商之间的合作,仅最近两天广告商发来的终止合同信函已有厚厚一叠,我们损失了4千万人民币的广告。我会于近日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宿陲婴和刊发不实报道的媒体,要求赔偿一亿元,如果赢了诉讼,我将把这一亿元全部捐给中国贫困地区。”
还在元旦假期时,记者就曾收到来路不明的爆料短信,声称黄阿原将于1月3日几时几分乘坐某某航班抵达首都国际机场,届时会有大批中外媒体在场守候。不过,当日没有任何出炉。有趣的是,宿女士昨日也闻讯赶到了“中华卫视”,据说是要出示反驳证据,但随后被人劝走。是商业纠纷?还是炒作双簧?“诈骗门”一时间变得雾里看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