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阿原发表声明 |
中新网北京12月29日电 近日有媒体报道,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黄阿原涉嫌骗取一位澳大利亚女华侨1500万元,已被举报到公安机关。针对此事,目前人在美国的黄阿原主动联系中新网,通过书面形式发表声明,称宿女士参股中华卫视的事情完全是购股合同纠纷,不存在“诈骗”问题。
黄阿原在声明中主要就四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说明:
1,中华卫视神州台是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卫星电视频道,执照和卫星牌照于2009年3月20日、2009年9月28日经香港特区政府正式批准,是一个合法电视台。
2,北京神州华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中华卫星电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注册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在内地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
3,宿钟婴女士参股中华卫视的事情完全是购股合同纠纷,不存在“诈骗”问题,他本人将采取法律手段给予澄清。
4,对于有关媒体没有经过核实发表“虚假报道”,中华卫星电视集团有限公司保留通过法律程序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黄阿原向中新网记者表示,2009年6月26日,一名沈阳姓宿的女士找到他,说她事业要转型,并有几亿资金要投资传媒。双方签定了购买中华卫视15%股权的合同,合同约定,宿女士先支付1500万元定金,30日后再支付尾款1500万元,一同前往香港律师楼办理转股手续。30日后,宿女士一直“失踪”,手机关机,找不到人。过了近40天后,宿女士突然出现,用各种理由不支付尾款,并要求退款,还要求中华卫视赔偿几百万元。
黄阿原说,“当然中华卫视股东是不同意赔偿几百万元的,我们多次通过双方律师谈判,解除合同,中华卫视同意将她支付的定金1500万元退款给她,但她一直扬言她公安局有人,说我是名人,赔几百万应该是小钱,不赔的话要搞得我身败名裂。”
据媒体报道,此事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对此,黄阿原表示,公安机关只是在按举报人的举报了解情况,并未立案。
针对宿女士指责中华卫视存在做假账的问题和非法经营的问题,黄阿原表示,中华卫视按香港法律由香港的会计、审计事务所做账,不存在假账问题;中华卫视法律手续百分百齐全。
黄阿原表示,他将于1月6日在北京举行媒体说明会,就此事作进一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