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活泼、漂亮可爱、人气很旺的“小燕子”赵薇,为《时装》杂志拍了一幅绘有颇像日本军旗图样的时装照,犯了众怒,一时舆论鹊起,矛头直指,“小燕子”可说是插翅难飞了。
“风头”看看快要过去,该怒的怒了,该骂的骂了,该表态的表态了,该抓住新闻猛炒一把的媒体早已将搜索的目光转向别处。时过境迁。我倒觉得,我们应当十分冷静地、系统地观察、分析与思考这件事、这个事件了。应当透过一个孤立的“赵薇事件”,找出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在影响面颇大的公众人物身上、舆论“公器”中、公众场合下,公然做伤害全民族人民群众感情的事,我想,没有比犯这样的错误更大的错误了,尽管犯错者不是有意为之。而我更想说的是,如果我们不从中举一反三,弄清“底数”,给出对策,不定明天后天,我们还会冒出这样那样的新的“赵薇们”!
很怕明星们大大咧咧不以为意的“态度”。比如这回的赵薇,几天后的今天,我们已见到关于她公开道歉的消息,但开始时,她并不是赶紧承认错误,而是“通过其经纪人陈蓉女士发表独家声明”。且不说第一个声明中的几点不堪一驳,多么文过饰非,退一万步讲,即便她的第一次声明有道理,或是全对,这种发声明的方式也令人反感和厌恶。自己犯的错为什么自己不开口?“经纪人”能“经纪”你赵薇的思想、情绪、道德品行、政治品格吗?说穿了,这是一种漫不经心,一种“拿大”,一种满不在乎,外加骨子里的一种“小人得志”(比喻义。我们都是由小人长成大人的)意识,一种深入骨髓的浅薄与俗气!总而言之,缺乏悔过的诚意,缺乏知错认错的决心,缺乏马上道歉的勇气!恐怕这也正是时下一些犯了错误的明星们的通病,扩而大之,恐怕也是时下一些国人的“国民病”。
更怕我们有关部门不闻不问、不表态、三缄其口高深莫测的态度。人是社会的人,全球皆然。在我国,人又是一定范围内一定组织内一定单位里的人。比如你我皆然。包括农民兄弟。但好像就是明星们例外!出了彩、出了名、出了风头,马上就有单位有领导去“认人”了,顺便捞一个“培养有方”的功劳;但一旦出事呢,则没人吱声。好像这些明星都是“有人生没人管”的“野孩子”(亦喻义)。不错,有些明星或是签约于某民间文化经营单位的,或是单干的,又或是在“海外发展”的。但这些都不代表“没人管”。民间单位也是单位;单干的只要拍戏就会有剧组,剧组也是要负责的呵;“海外发展”的,有的还是我们的政协委员咧。总之,都应有所隶属。你我普通人若犯错,单位会教育、批评甚至处理,这叫约束。官员权很大,也要有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也有组织管着。为什么唯独明星特殊?——至今为止,很少见到明星因为犯错,比如这次“赵薇事件”,组织、单位给予批评教育处理的。明星一而再再而三地偷税漏税,数额巨大,居然老是逢凶化吉,平安无事,到底谁管?谚曰: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同理,没有管束的明星,若不自律,若不自觉,再加没人去管,也会变得乱七八糟,肆无忌惮起来。
说到乱七八糟,我们还怕舆论的乱七八糟。这里是指社会舆论和传媒舆论,尤其是后者。社会上有明星,相应出现了追星族。但这些年人们渐渐明白,最大的追星族在传媒界。是他们将明星一个个抬到云端里,忘乎所以。星们的衣食住行,阿猫阿狗,在传媒上都是呼呼啦啦一大片。明星的牛脾气、浅薄,大半是他们惯出来的。比如赵薇,是个好影星,人也不错,但并不代表她穿了一件日本的破玩艺儿也能照登不误呵!此其一。另外,即便有批评,也仍是出于找“卖点”的考虑,往往靠“爆炒”说话,而不是去作客观冷静的分析。比如这回的赵薇事件,都去盯一个赵薇,这公平吗?赵薇后面的人呢、《时装》杂志呢?还有,更深一层的,我们整个年轻人的爱国取向教育进行得到底如何呢,是不是有些地方仍有很大缺口和漏洞呢?我们的演艺界对演员们一年之中是否有过起码的艺德、人格、国格的教育呢?这些,不少传媒视而不见。此其二。其三,对犯了错误乃至大错的明星迁就姑息。按说,对传媒犯下的大是大非错误,传媒有责任进行舆论批评,甚至采取必要“行动”。但出于种种考虑,做得很少。见过几次所谓的传媒“封杀”消息,其原意竟或是出于什么“某星‘托大’,不卖某媒体的账”或者是什么什么活动“某星与某主办的传媒有了分歧”之类的原因!有时不禁想,这传媒到底是“公器”还是“私产”,凭什么靠赌气决定“封杀”?说句实话,该封杀的不去封杀,不该封杀却狠巴巴的,这也是当下一些传媒认识上有误区、经营上有偏差而致的一个弊病。此风不可长。
改革开放后,中国文艺界空前活跃,乃国人大幸。明星灿烂,乃国民大幸。明星当中有人出岔子、出丑、出事,也属常情。我们的任务,是举一反三,找出其中的规律性的东西,严在该严处,帮在该帮处,这样,明星们才能永远“星光灿烂”,群众才会真正心向往之,社会才会真正文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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