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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伦怒告开发商 周妈妈叶惠美11月1日将出庭

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2011年10月10日12:05
周杰伦
周杰伦参加某节目(资料图)

  周杰伦(周董)拥有约1.5亿人民币房产,他的母亲叶惠美3年前帮他在新北市淡水区“台北湾”购买了一间96平方、要价约577万元人民币的景观豪宅预售房,岂料今年3月她登上21楼新房观景,竟发现豪宅面临乱葬岗,观景变成“观坟”,她认为建商有意隐瞒,要求解约退款。建商反而要求付违约金 ,她和周杰伦怒告对方“广告不实”,要求退还已付的173万元人民币,并付21万元惩罚性赔偿金。

  全案10月7日开庭,周杰伦与母亲都没有出庭,委由律师林信和处理。林信和强调:“周家打官司是要讨公道,并给建商必要教训。”周杰伦目前人在新加坡,他所属的杰威尔音乐昨天说:“周杰伦支持母亲采取法律行动。”

  林信和律师表示,当初周妈妈去看预售房时,工地与展示中心不在同一地方,看到的预售房立体图旁边都是茂密的林木,而且该广告强调“球场第一排……由大屯山系、观音山岚、淡水河景,与球场谱成的如茵极美之境。”都在描述景观之美,从没提到会俯瞰到一旁的坟墓区。他说,周妈妈签约现场是工地,坟墓被山坡前排树木挡住,站在地面根本看不到坟墓,若知道有坟墓,周妈妈一定不会买。

  林信和还表示周妈妈今年3月发现观景变成观坟后,认为建商隐瞒实情而且广告不实,立刻要求解约及退回已付款项173万元人民币,建商态度强硬表示若要解约,就得付购房价577万元人民币的15%当违约金。周妈妈不满说:“我不是违约,是你骗我。”认为建商形同诈欺,因此在7月提告建商违反《公平交易法》、《消费者保护法》,并向公平会检举。

  法官为理清真相,将于下月1日传唤周妈妈叶惠美出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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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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