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下午1点,是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给
宋祖德“最后通牒”的时限。然而5月20日,宋祖德在自己的博客发表了一项轻描淡写的“道歉声明”,称“本人因博客管理不当,向徐大雯女士表示诚挚的歉意。”对此,徐大雯代理律师富敏荣和徐大雯磋商后认为,宋祖德的这一所谓“道歉”没有诚意,企图蒙混过关,这是根本不能接受的。
宋祖德这几天仍旧频繁接受媒体采访。在《执行公告》发布的那一天,他仍然对媒体宣称“绝不道歉、绝不赔钱、绝不改变”。不过随着强制执行日期的临近,宋祖德再一次变换口风,宋祖德在接受最近的媒体采访时表示:“我承认,我和
刘信达错了,我们向徐大雯女士真诚认错!24日,我就立即安排律师,带着赔偿的钱去法院,处理此事。”当有媒体问他为何改变态度,宋祖德表示:“老太太很可怜,我同情她,24日会到上海当面和她解释。”
宋祖德表示,他称愿意接受判决内容,但并不会到庭向谢晋遗孀徐大雯道歉。宋祖德说:“我们会24日在上海开一个新闻发布会,把你们所说的几家媒体叫到一起,也请徐大雯出来,我们当面,当着记者的面,当着徐老师的面,我们一起道个歉。”
对于宋祖德“道歉”,原告律师富敏荣认为,宋祖德从“绝不道歉、绝不赔钱,绝不改变”的所谓“三不原则”,以及发传票不来、打电话不接、人隐匿不见的“躲猫猫”,到现在的公开“道歉”,他态度转变应该欢迎。但同时要指出的是,这一所谓“道歉”是不能接受的。首先,这一“道歉”是不诚恳的,他只是说自己对博客管理不当,而没有承认自己捏造事实诽谤谢晋这一事实。这与法院判决认定的事实也是不符的。由此可见,宋祖德所谓“道歉”,实际上是在轻描淡写地推卸责任,企图蒙混过关。这说明,宋祖德至今还没有正视自己捏造事实诽谤谢晋的这一事实。
此前,迫于法庭执行力度,刘信达已两次到庭写下道歉声明,并缴纳了赔偿金两万元。目前此案29万元的民事赔偿部分,已执行了12万元。对此,宋祖德受访时称,“执行款会在最近全部交清。”
对于宋祖德要安排律师带着赔偿款去法院的说法,富敏荣律师指出,作为被执行人,宋祖德必须亲自到庭。严肃执法不仅是对谢晋声誉的维护,更是对法律严肃性的维护。
(来源:钱江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