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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菁录节目影射杨宗纬开房 一审被判无罪(图)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1月25日09:59
利菁一审被判无罪
利菁一审被判无罪

  中新网11月25日电 台湾综艺节目主持人利菁在今年7月,因在节目录影时有来宾影射歌手杨宗纬带女人开房间,虽然这个片段最后没有录影播出,但还是被报社记者登上报纸,让杨宗纬很生气,一状告上法院,告他们诽谤,利菁出庭时还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不过昨日判决出炉,一审利菁无罪。

  据台湾TVBS报道,因为去年3月在节目录影时,请来的夜店公关阿庞,影射杨宗纬带女人开房间,这段内容虽然事后并没有在电视节目上播出,但参加录影的报社记者撰稿见报,杨宗纬一怒之下对利菁以及节目制作人和公关阿庞提出诽谤告诉。当时利菁出庭时还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相当委屈。

  利菁早前受访时曾表示有些话真的说不出口。记者追问“为什么说不出口?觉得很委屈?是不是觉得不干你的事?”利菁称“我每天被人家消费到这个程度,我觉得我好无奈,我已经很忍耐了。”

  不过昨日判决出炉,相关部门认为利菁并没有防堵来宾发言,甚至是记者采访报导的义务,而且该段节目并未播出,因此认定两人并没有诽谤的犯罪意图,以罪证不足判利菁无罪。虽传出好消息,但利菁一整天,没有录影也不接手机,态度相当低调。

责任编辑:潘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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