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艺术研究院是国家唯—的综合性、多学科的高级艺术研究机构。是国家艺术学一级学科设立单位,是国务院首批硕士、博士授予单位,是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首批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单位。同时,也是艺术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且招收国内外高级访问学者。经北京市学位办审批备案,2005年度,中国艺术研究院继续举办在职硕士学位研究生课程班。
一、招生专业方向:
专业
主要研究方向
1、音乐学
民族音乐学、中国音乐史、乐律学史、音乐文化人类学、音乐美学
2、美术学
中国美术史、美术批评、美术鉴藏、中国近现代美术、欧美现代美术
3、影视学
中外国电影史、电影美学、电影观众学、电影语言学、电影批评学、中国电视史、电视理论与批评等
4、舞蹈学
舞蹈文化人类学、中国古代舞蹈史、西方舞蹈史、民族民间舞蹈、舞蹈表导演理论、舞蹈批评、影视舞蹈等
5、戏剧学
戏曲史论、话剧史论、戏剧表导演研究、戏曲美学、戏曲文化学等
6、文艺学
美学与文艺理论、文艺学原理、文化批评、艺术文化学、艺术人类学、中国古代小说艺术等
7、油画创作
油画静物、油画风景、油画人物、人体写生、绘画技法研究
二、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l、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两年以上(申请硕士学位者需具备学士学位),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一般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从事文化艺术管理、创作、研究、教学或相近工作的人员。
2、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学员,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入学优先。
三、学制、教学方式
1、学习时间:2005年2月至2006年7月
2、教学方式: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每年分两次在我院集中授课,时间安排在寒、暑假各20天左右。
四、待遇与证书
l、学习期满,成绩合格(专业课在80分以上,公共课三门不能低于70分),颁发《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并提供学员学习成绩档案。
2、取得《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的学员,在文化部系统内享受研究生同等学力待遇。(详见文化部办公厅函件办教科函[2002]227号)
3、通过全部学位课程考试,达到规定学分标准,并通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持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学员,可申请硕士学位。
五、费用
学费共计14000元(含学费、教材费、试卷费等),食宿自理。
六、报名程序和入学
1、填写《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课程班推荐表》(可来函索取),另附本人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报名费30元,油画专业还需寄本人近期油画创作照片3张及有关本人的绘画简历,于报名日期内寄到下列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西一楼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邮编:100027
2、联系电话:(010)84488951、84488965
传真:(010)84488965
电子邮箱:yanjiuyuanzhaoban@sina.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05年1月15日
4、我院研究生院收到上述材料后,经审核,对符合条件者发出正式入学通知书,学员持入学通知书按规定时间来我院报到。
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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