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刑警王大清
2004年3月11日凌晨4时30分许,刑警大队重案中队中队长王大清和刑警金维带领4名治保队员前往荷花池长途汽车站进站口,进行蹲点捕现。守候大约1个小时后,约5时30分,在进站口外10米处一个小食店门口,一名黑衣男子趁一妇女不备,从后抢走其戴在双耳上的耳环,并转身向豆腐堰桥处跑去。守候在周围的刑警赓即追击。王大清冲在前面,并将其抓住,金维立即上前协助王大清对嫌疑人进行搜身。正在民警制服该抢夺嫌疑人时,七、八名男子围上来,其中一名身材较矮的男子问:“干啥?”。王大清见这伙人形迹可疑,立即出示警官证,并严正警告:“警察办案,请让开。”该男子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突然抽出一把刀横向砍在王大清的脸部,从鼻翼根部几乎完全将上唇砍掉。鲜血喷溅而出,顺着胸前流淌。王大清此时体现了一名公安民警的固有品质,虽然可能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的再次疯狂袭击,但他不顾剧痛,左手紧紧抓住抢耳环的犯罪嫌疑人,死不松手,右手拔出手枪,该群男子见状立即四散逃窜。王大清将手中抓住的嫌疑人交给战友,自己带伤追赶。由于进站口附近行人较多,为避免伤及无辜群众,王大清始终没有平射,向天鸣了两枪。追击约30、40米后,由于伤势十分严重,力气不支,只好返回现场。此时金维在治保队员和群众的帮助下,现场挡获三名歹徒。满身是血的王大清不顾自己身受重伤,用手按住几乎脱落的上嘴唇,忍住剧烈疼痛,嘱咐金维将嫌疑人带回分局,自己忍痛打电话向分局指挥室报告基本工作情况,请求增援,又安顿好受害人后才凭着坚强的毅力自己驾车前往成铁中心医院。此时殷红的鲜血已顺着下巴流淌,染红了胸前的衣服。
分局增援的警力随即赶至医院。王大清看见战友后,还念念不忘工作,按住上嘴唇艰难地说:“把我的枪收好,子弹已经上膛,注意安全。”并问:“罪犯抓住没有?”
该医院值班医生看见王大清的伤势十分严重,嘱咐立即转院至华西医大附院。经诊断,王大清伤情为上鼻唇贯通伤、失血性休克、脑震荡,伤口长达16cm,需缝50多针。
此案发生后,四川省公安厅、成都市政府、成都市公安局的领导高度重视,闻报后纷纷在第一时间赶到医院看望慰问王大清。嘱托医院要用最好的医疗设备、最有经验的医生来治疗;指示抽调精兵强将,迅速缉拿作案凶徒。当日傍晚,站前刑警将持刀杀伤王大清同志的犯罪缣疑人周向东抓获(于3月18日批捕);王大清同志的伤情经医院精心治疗,目前已基本平稳。
此案发生在成都公安认真贯彻全国二十公和省厅十九公会议精神,轰轰烈烈争创一流公安工作的活动中,王大清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公安为人民的神圣职责,用英雄的行为唱响了争创一流的主旋律。他的英雄壮举,绝非偶然,而是他一贯扎根基层刑侦工作,狠狠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的集中反映。
王大清,男,汉族,四川广元人,1960年2月23日出生, 1978年3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参加中国共产党,解放军电子技术学院计算机专业毕业,大专文化,现任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刑警大队副分局级侦察员,一级警督警衔。于1978年3月至1998年8月在兰州军区服役,历任战士、参谋、技术大队大队长、副团职业务处处长;1998年8月转业入警,先后任金牛区分局站前派出所民警、成都市公安局站前分局刑警大队中队长。从警6年来,王大清始终是站前地区刑侦队伍的排头兵,取得突出成绩,他亲自侦破和参与侦破的刑事案件有460余件,其中重特大案件190余件,共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00多名,抓获网上逃犯16名,打掉恶势力团伙7个。荣立一等功1次,2003年8月在“全国严打整治斗争”中被成都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个人;破获“2004.2.19”特大持枪杀人案,荣立个人三等功,02年王大清所在的“3.21”专案组荣获市局集体嘉奖;02年3月被金牛分局站前警署评为先进个人;02年底被站前分局评为“破案能手”;02年荣获市局“创先学优”先进个人;2002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03年3月被站前分局评为春运安保工作先进民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