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认定其为酒驾超速肇事逃逸,负全责
22日,杭州市公安局就“快男”
阿穆隆(博客)“车祸门”事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并公布了调查结果。
“阿穆隆在该起事故中为酒后超速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他将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受害方无责任。”警方表示接下来会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据律师分析,阿穆隆至少将面临4年以上的牢狱之灾。伤者李荣珍家属表示阿穆隆已经拖欠10多万元的医疗费。对此,阿穆隆的经纪公司
天娱表示会尽力为他筹款。
事件回放
3月3日凌晨5时左右,阿穆隆驾驶一辆杭州牌照的蓝色宝马车,从杭州文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古翠路口时,撞倒了正在骑电动车的李荣珍,造成李特重型颅脑损伤,生命垂危。事故发生后,阿穆隆逃离现场。目前,阿穆隆对酒后驾车肇事逃逸事实供认不讳。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