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周媛)因“
快乐男声”选秀节目而拥有一定知名度的
阿穆隆(博客)日前在杭州酒后驾车撞人致重伤并逃逸。杭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前日下午召开新闻通报会,认定肇事者阿穆隆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
根据警方通报,2010年3月3日晨5时5分左右,阿穆隆驾驶浙A98L18号小型客车在文一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古翠路口时,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湖北人李荣珍相撞,造成李荣珍特重型颅脑损伤,生命垂危。事故发生后,阿穆隆驾车逃离现场。接报警后,公安交警部门投入大量警力进行全力侦破,于3月5日晨查获了肇事车辆。肇事司机阿穆隆于3月5日21时许到案接受调查,对自己饮酒后驾驶车辆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交通肇事罪,3月6日凌晨,警方依法对阿穆隆执行刑事拘留。
根据相关证据及鉴定结论,公安交警部门认为阿穆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超速行驶;行驶中未及时发现电动自行车动态,且未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逸,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多条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认定,阿穆隆在该起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受害方李荣珍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