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歌手臧天朔穿着号服走进市二中院第二法庭受审。检方指控称,臧天朔6年前授意百余人到廊坊公共场所持械斗殴。对此,臧天朔当庭否认,称他只是让手下去“和平解决”。然而,臧天朔的得力马仔吕长春却当庭指证称,臧天朔指示他“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打”。
身材未变面色平静
昨天上午8点15分,3辆囚车驶至市二中院,进门后径直开到法院审判大楼后停下。车内坐着身穿黑色运动服、外套橘黄色号坎儿的臧天朔。车门打开后,臧天朔等同车被告人全部下车后,才按照提押法警的指令下车。在向右张望一下后,他跟随其他被告人一起缓步走进法院暂看室。
法院外,被告人的家属和辩护律师已等候在传达室内。8点40分左右,法院工作人员出来将他们领进法庭。因旁听席位置有限,每名被告人只允许有两名家属到庭。同时,法院未安排记者旁听。
上午9点,庭审开始,7名被告人一起被带进法庭。据接近法庭的知情人士透露,走在最前面的是臧天朔的得力马仔吕长春,臧天朔紧随其后。尽管经过一年多的羁押,45岁的臧天朔未见消瘦。“肚子还是那么大,留着寸头。”该知情人士说,走上法庭的臧天朔略显憔悴,但看上去面色平静,回答问话时声音不大,语速适中。
翻供否认指使打人
据了解,臧天朔被捕后,曾向公安机关作过有罪供述。昨天,他当庭翻供。臧天朔称,案发当晚,有下属告诉他,曾经的生意伙伴孙宝和与廊坊迪吧发生纠纷,他于是让吕长春去“和平解决”一下,没让他们打人,还告诉他们别把事情闹大,不行的话赶紧报警。臧天朔说,他的手机此后一直处于开机状态,但械斗发生后并没人通知他。而对于为何会在有罪供述的笔录上签字、按手印,臧天朔说,他在“里面”呆的时间太长了,记不清了,并称自己没看过笔录。
不过,吕长春当庭作出的供述与臧天朔的说法不同,对臧很不利。吕长春说,案发当晚,他与臧天朔进行商议后,臧天朔给的指示是,让他找孙宝和去谈,“带点儿人去,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打”。此外,吕长春也否认自己指挥械斗,称自己“到现场时就已经打起来了”。在回答都带了什么械斗工具时,他只提带了镐把,没提砍刀和铁管等。
记者从起诉书中了解到,发生械斗后,吕长春离开了北京。2004年至2005年间,吕长春回京,臧天朔将自己母亲名下的一处房屋提供给吕居住。对此,臧天朔说,当时是吕长春的父母来京,他才提供的住处。
受害方索赔约80万
昨天,除臧天朔和吕长春外,其他受审的5名被告人与臧天朔并无瓜葛,他们涉嫌2002年与吕长春在朝阳区共同参与了另外一起聚众斗殴案件,还涉及敲诈勒索犯罪。下午,法庭将这5名被告人“逐一过堂”后,进入到举证质证及辩论阶段。
记者了解到,臧天朔的辩护律师为他做了无罪辩护。在廊坊械斗中的死者家属和伤者到庭向臧天朔等人索赔,索赔金额共计约80万元。对此,臧天朔表示同意赔,但强调自己不认罪。臧天朔说,他之所以愿意赔,是觉得此事是因他的“朋友”迪吧引起的,他对死伤者表示同情。
在最后陈述阶段,臧天朔再次表示自己不认罪。昨晚7点40分左右,庭审在持续约9个小时后结束。法院随后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案情回放
检方指控,2002年10月,臧天朔与孙宝和(已判决)在河北省廊坊市步行街合伙经营“朋友”迪吧,并于2002年底聘用吕长春为该迪吧日常负责的总经理。此后,臧天朔与孙宝和产生经济纠纷,孙宝和退出经营。
2003年6月20日晚9点左右,孙宝和以索要股份转让款为由,带领多人前往“朋友”迪吧,遭到迪吧副总经理和几名保安的阻拦,双方发生口角。孙宝和遂与吕长春电话联系,在电话中互相辱骂并约定双方纠集人员见面。
随后,吕长春前往朝阳区安家楼臧天朔所经营的“有戏”酒吧,与臧天朔商议,并在臧天朔的授意下,纠集百余人持砍刀、铁管等凶器驾车到廊坊市火车站广场,与孙宝和带领的20余人发生械斗。械斗中,孙宝和一方有一人被打死,另外还有两名保安和多名无辜路人受伤。
公诉机关认为,此次事件中,吕长春和臧天朔均系首要分子,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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