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看门,记者被告知不许进入旁听。
昨天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开庭审理了著名歌手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一案。根据检方指控,臧天朔授意吕长春组织上百人在公共场所持械斗殴致1人死亡,数人受伤,二人均系首要分子。法庭上,臧天朔推翻了他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否认自己有罪,称他没有指使吕长春打人,只是让对方去解决纠纷。
现场 被拘一年头发花白 身体未瘦 昨天上午8时许,押送着臧天朔以及6名同案犯的三辆警车相继驶入市二中院。
待同车的被告人下车后,戴着手铐、面无表情的臧天朔按照提押法警的指令缓步下车,走进了法院暂看室。
记者看到,臧天朔依然是胖胖的身材,很短的板寸已经花白。他上身里面穿着件圆领的白背心,外面是件敞着怀的深蓝色运动衣,袖子外侧从袖口到肩有两条白道,运动衣的外面套着印有看守所字样的黄色坎肩,下身是深蓝色的运动裤,脚上则是双没有鞋带的黑色休闲鞋。
8时40分,本案7名被告人的家属和辩护律师聚集到法院传达室,办理旁听及代理辩护手续。臧天朔的家属是一个中年男子,他的律师也不是记者熟悉的“大腕”。院方的安检比较严格,除了禁止携带相机、录音笔,连手机都要求不能带入法庭。
8时55分许,臧天朔等7人被法警从暂看室带至第二法庭门口列队站好,作为第二被告人的臧天朔站在第二个。在等待中,臧天朔两眼平视前方,表情木然。9点钟,庭审正式开始。法庭大门被关上后,一名法警便把守在门口。
由于未安排记者旁听,记者只能在法庭外等待休庭。庭审中,有旁听人员从法庭内出来。当记者询问庭审情况时,这些人都三缄其口。大约10时20分左右,记者被面带微笑的法警客气地“请”出了法院。
案情 生意同伴反目 百人械斗一死数伤
2002年10月,臧天朔认识了东北人孙宝和,两人决定在河北廊坊共同开办朋友迪吧。后臧天朔与孙宝和双方产生经济纠纷,孙宝和退出该迪吧经营,并于2003年1月将自己持有的股份转让他人。对于二人产生矛盾的原因,臧天朔在警方供述说,在酒吧装修过程中,孙宝和经常以臧天朔的名义赊欠建筑材料。酒吧开业后,孙宝和又拖欠酒吧员工工资,对他本人造成不好的影响。他因此要求孙离开酒吧。
2003年6月18日,孙宝和在廊坊火车站广场西侧开了热浪迪吧。3天后的晚上,孙带领迪吧的保安经理孟龙及十余名保安来到朋友迪吧,索要20万元的转让款,遭到朋友迪吧副总经理和几名保安的阻拦,双方发生口角。孙宝和随即与身在北京的吕长春电话联系,两人在电话中互相辱骂,并约定双方纠集人员,3小时后在廊坊市火车站广场见面。此后,孙宝和带人返回热浪迪吧,并将20多名保安召集到一起,分发棒球棒、铁管等工具做好械斗准备。
据检察机关的指控,吕长春当晚即前往北京市朝阳区安家楼臧天朔所经营的有戏酒吧,与臧商议并在臧的授意下,于次日凌晨1时许纠集近百人持砍刀、铁管、木棍等凶器驾车来到廊坊火车站广场与孙宝和带领的20余人发生械斗。在械斗中,孙宝和一方的保安经理孟龙被钝器击打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斗殴还造成两名保安及广场上的无辜人员轻伤。
斗殴后,吕长春即将有关情况告知臧天朔并潜逃。2004年,吕长春回到北京,臧将自己母亲名下的房屋提供给吕居住。事发后不久,孙宝和等参与斗殴者被抓获判刑。
庭审 被称幕后指使 臧天朔当庭翻供
臧天朔罪名成立的关键是他是否授意械斗。据了解,臧天朔曾被司法机关4次传唤,但他一直否认参与冲突,并称自己当晚喝酒喝得太多,不记得吕长春何时离开北京,命案发生后他才从朋友迪吧副总经理那里得知此事。
由于吕长春潜逃,没有证据证明臧天朔直接参与斗殴,警方并没有对臧采取强制措施。直到2008年7月,吕长春落网后供出了臧天朔。
上午11时许,法庭休庭,律师和旁听人员陆续走出法院。记者随后了解到,臧天朔当庭推翻了他在公安机关的供述。臧天朔称,案发当晚,有下属告诉他发生了纠纷,他便让吕长春去解决纠纷,但并未指使打人,械斗的事他是次日得知的。不过,他的说法却正好和吕长春相反。据吕说,案发当晚,他与臧天朔进行了商议,臧给的指示是,让吕长春找孙宝和去谈,“谈得拢就谈,谈不拢就打”。
此案中被打的无辜路人王某的家属告诉记者,吕长春等近百人开着十几辆面包车到达廊坊火车站广场后见人就砍。刚好路过的王某被面包车上冲下来的打手砍倒在地。王某挣脱后又被打手抓回,背上挨了数刀,随后被拖进迪吧。弄清他不是迪吧人员后,打手们才将他扔了出去。
昨天一同受审的另外5人与臧天朔无关,他们涉嫌在2002年时与吕长春在北京市朝阳区共同参与了另外一起聚众斗殴案件,其中还涉及敲诈勒索犯罪。
记者获悉,昨天晚上7点40分左右,整个案件审理完毕,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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