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9月17日消息:刘晓庆与原经纪人王建中之间的纠纷愈演愈烈,王建中所著的《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上周刚刚出版,刘晓庆就把一纸诉状递交到西城法院,状告光明日报出版社和王建中侵犯其名誉权。
王建中日前因向刘晓庆追讨电视连续剧《火烧阿房宫》的1000万元发行欠款而把她告上法庭,但是法院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在《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中,王建中以刘晓庆经纪人的身份出现,他在书中主要是揭示刘晓庆经商致富的内幕以及与刘晓庆纠纷的始末。
据《北京晨报》报道,此书刚一出版,刘晓庆立即作出反应。她在起诉书中称,作者在书中故意歪曲并捏造事实,使用了大量侮辱性的语言,损毁她的人格和名誉。她在该书出版前后,曾以该书内容严重失实、作者有意诋毁其名誉为由要求光明日报出版社停止发行该书,但未被采纳。
刘晓庆认为光明日报出版社和王建中侵犯了她的名誉权,故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出版并销毁《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在国内有影响的报刊上登载文章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400万元,精神抚慰金80万元。西城法院已经受理了此案,现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