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刘晓庆在北京家中得知王建中所写《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书即将出版的消息后,显得非常平静。她声称:不排斥使用法律手段跟王建中讨说法。而王建中则表示:他写的都是事实,要打官司他奉陪到底。
刘晓庆:打工仔无中生有
目前,刘晓庆拍完《火凤凰》后,正和导演忙于后期制作。当我们追问王建中到底是不是她的经纪人时,刘晓庆笑着说:“他压根儿没当过我的经纪人!如果他硬要说当过,请他拿出合同书来。王建中只是我公司里一个普通员工,说白了是一个打工仔!因此,我不愿多做评价,是非自有公论。但对王建中书中诽谤我的大量不实内容,我将保留法律起诉的权利。”
当问到既然王建中不是她的经纪人,但为什么能洋洋洒洒写出上百万字的书?刘晓庆乐了:“有的人喜欢看我的新闻,只要一沾刘晓庆不管是真是假,书都好卖。所以王建中就昧着良心写呗!我这人很传统。相信那句话,恶有恶报,善有善终。”说完刘晓庆挂断电话,去忙她的工作了。
靖军:造谣书我们看过
刘晓庆公司的总经理、她的妹夫靖军说:“我早就知道王建中写这本书了!他编造了大量不实故事蒙骗读者,他要付出代价的!《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一看书名就不严谨:官司没打,庭也没开,怎么送上法庭?他就用这种耸人听闻的标题来卖书。其实书中的内容,出版社的朋友早就将书稿秘密给我们看了,全是谎言。他说的2000万提成费压根就没有,请他拿出文字合同来呀!法律是重证据的。如果拿不出,相反,我们还要向他索赔2000万呢。如果官司打赢了,这2000万我们不会要。我们会用于慈善事业和希望工程。”靖军最后说:王建中这个人很可耻,听说他最近的日子不好过,生意做得不好,只能靠编造谎言来维持生计。
书市:刘晓庆成卖点
凡刘晓庆的书都卖钱,这是一个奇怪的事。1998年,最叫响的书是刘晓庆前夫陈国军的《我和刘晓庆不得不说的故事》,在广州出版后,陈国军靠前妻的名字赚了120万。上海作家王学仁所著的《刘晓庆官司案》同样卖出了好价钱,王学仁本人就赚了20万稿费。还有80年代同期发行的《刘晓庆的故事》也赚了大钱。
1998年,曾在刘晓庆公司工作的王建中,据说经出版界一朋友点拨:你在刘晓庆身边工作那么多年,陈国军都能写出一本书来,难道你就不能写出一本?王建中马上与北京一位“高手”秘密策划3个月,很快“写”出《我策划亿万富姐刘晓庆》一书在北京出版。不到一个月,近10万册的此书销售一空。王建中尝到甜头,自己捉笔写书,洋洋洒洒又写了部《我把刘晓庆送上法庭》交光明出版社。据了解,全国书市尚未在昆明开幕,此书订购量大增,预料又能卖个好价钱。
一业内人士说,之所以沾“刘晓庆”三个字的书都能卖钱,是因为刘晓庆是新闻人物,有卖相———读者骂她好或不好都有卖相。说白了,其实就是把刘晓庆当成一个商机的载体来赚钱。据了解,在刘晓庆公司工作的人有好几个,基本上都是高薪聘来的大学生,有的还是人民大学新闻系毕业的。他们看王建中能有此收获,都“蠢蠢欲动”想写书。
王建中:我愿奉陪到底
昨天,王建中接受采访时非常兴奋。当问及万一刘晓庆要打官司怎么办,王建中用他那江南普通话说:“头一本书刘晓庆看了掉了泪,我把她写得很好很好。但第二本书推出前,我向她索要2000万的提成费,她一分钱也不给。所以,我出这本书是要回我应得的钱。我重申,书中的内容全部是真实的,我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记者杜恩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