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江苏农民向朱总理上书状告刘晓庆借钱不还始末(2)
| 2002-08-06 07:53:04 北京青年报 |
■金蝉脱壳躲欠款 1996年9月6日,依旧拿不到刘晓庆公司还款的两原告(前八段村民和前八段集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也据此向被告(刘晓庆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可在法院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被告毫无反应。铜山县法院的法官只好于1996年11月7日赴京开始了艰难的强制执行。 在北京,执行法院依法扣压了刘晓庆公司银行存款40558.16元,接着又对刘晓庆的财产隐匿地进行了搜查,并查封了设备和货物,折款4132878.88元。法院依法向刘晓庆公司宣布:设备允许使用,但不得藏匿,不得转移,不得变卖,不得毁损;货物允许销售,但销售后要保留货款,以用来履行偿还义务,并限被告在30日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将对被查封物依法处理。
从终审判决到强制执行,一切都体现着法律的尊严,刘晓庆自知理亏,于是以公司董事长的名义签发委托书,委托专人向铜山县法院和徐州化妆品厂递交了愿自觉履行本案义务的书面请求。请求法院在指令履行义务的时间上给予宽限,以便其想办法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任何一个善良的人都会再次从刘晓庆的许诺中看到希望。前八段集团和铜山县的农民觉得冤头债主已经清清楚楚,法律判决也早已生效,这回被告也愿意履行义务了,两年都等了,再等几个月有什么呢,只要刘晓庆能把那些应该给他们的血汗钱吐出来,他们绝不会再跟这位大明星没完没了。可是抱着善良愿望的执行法院和前八段村的农民无法想到,在刘晓庆满脸真诚地请求原告和法院宽限时间的同时,背地里却在紧锣密鼓地转移财物并策划着一个逃避责任的“换头术”。
在法院一再宽限时间又几番督促刘晓庆履行法定义务后,不但没看到她履行半点义务,而且在原告和法院办案人员再次赴京后才惊愕地发现:刘晓庆不但擅自将法院查封物返还款457628.23元挪作了它用,还干脆将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换成了一个具有德国国籍的什么高特哈德·吉尔哈德。
原来法院向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发出强制执行通知书后,刘晓庆为了逃避法院执行作出了“金蝉脱壳”的“快速反应”。1996年10月30 日刘晓庆宣布辞去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1996年11月30日,北京晓庆化妆品有限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理事会,会上做出了几项决议,其中包括:一、原公司董事长刘晓庆小姐退出董事会,由吉尔哈德先生担任董事长;二、更换了一批董事;三、决定将公司名称更改为“北京远景化妆品有限公司”。
对那个被刘晓庆在危难之机推到前台的吉尔哈德董事长,经调查发现其人名义是香港高尚公司的副总经理。为了在表面上更合乎点情理,刘晓庆竟然令人哭笑不得地将那个德国人在高尚公司任职的时间提前到该公司注册前的1992年。前边提到那个香港的高尚公司不过三个人,此时又冒出个第四者,而且是在公司没注册前就是公司的副总经理了。
有关办案人员的调查结果显示,这个吉尔哈德从“任职”以来,从来就没到过中国,更不用说参与公司的经营了。刘晓庆在法院执行的关键时刻推出这个人的目的何在可谓昭然若揭。 下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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