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真的《英雄》光碟尚未露面,《英雄》权属内部已发生了“窝里斗”,给英雄正版光碟的正式上市留下阴影。
随着《英雄》的火爆绿城,各路假冒“英雄”按捺不住,想借机分得一杯羹。先是以1780万元天价购得《英雄》音像版权的广州飞仕公司监守自盗,违规发行“枪版”《英雄》(在影院偷录的称为枪版),已于前日被省文化部门全面封杀。昨日下午,来自省文化市场管理部门的最新消息表明:拥有《英雄》电影版权的北京新画面公司已正式向拥有《英雄》光碟版权的广东飞仕公司宣战。称影片的VCD、DVD正版发行定于影片首映后的两个月,即2003年2月20日,凡与此相违背的,均属侵权行为,应予以打击!
据北京新画面公司称:影片《英雄》在中国内地的音像版权已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拍卖,买受人为广东飞仕公司,而在拍卖条款中特别说明,影片的VCD、DVD正版发行应于2月20日后正式制作出版向市场发行。
《英雄》在全国首映前所采取的一系列防盗版措施,至今仍记忆犹新。然而如今事态竟发展到如此“热闹”的境地,恐怕是谁也不会想到的。
电影《英雄》票房在全国的节节攀升,以1780万元天价购得《英雄》音像版权的广州飞仕公司为抢得“第一桶金”,违规发行“枪版”《英雄》。拥有电影版权的新画面公司当然不答应,两家因《英雄》走到一起,又要因为《英雄》大打出手。
那么拥有《英雄》音像版权的广东飞仕伟佳公司已拥有《英雄》音像版权,为何竟然监守自盗,自己发行起《英雄》的盗版碟?这不是纯属没事找事吗?眼瞅着《英雄》这块就要到口的“肥肉”,只有眼馋的份,可就是够不着,飞仕公司着急了,就炮制出所谓的“枪版”碟,看来还是金钱惹的祸。
毕竟跟一般的正版碟片有很大差距,“枪版”碟片中有人走动的画面,甚至会偶尔传来周围人的咳嗽声,重要的是这种行为违反了侵犯了别人的权益,所以刚刚浮出水面就被管理部门封杀。然而有报道称,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反而振振有辞的飞仕公司竟埋怨文化部门不去抓真正的盗版只盯着他们,更是让人为之气愤。
想不到《英雄》戏里热闹,戏外更热闹!(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