沸沸扬扬审了两年之久的崔永元名誉权案在半年前以崔永元胜诉告终,法院判决擅自用崔永元形象为“美福乐”减肥药做广告的华麟公司赔偿崔永元10万元,并在中央电视台一套节目黄金时段连续一周发布致歉声明。然而,这7声道歉崔永元等了半年还没有等到。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决定对此案开始执行。
上周,崔永元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向朝阳法院递交了执行申请书。今年2月20日案件审结后,华麟公司按照判决给付崔永元肖像赔偿金6万元,名誉赔偿金4万元。但是他们自己起草的准备在中央电视台播放的致歉声明却由于缺乏诚意,两次未获法院通过,之后竟没有下文了,导致法院判决一直未能完全履行。
昨天上午,法院通知华麟公司有关负责人9点钟到法院商谈关于执行的问题,但是直到10点钟,却还未见人影,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直接到华麟公司送执行通知。
由于华麟公司的董事长不在国内,法官将执行通知送给公司有关负责人。通知要求华麟公司10日内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执行官汪东告诉记者,10天后如果华麟公司拒不道歉,法院将直接在中央电视台发布他们认为合适的有关此案的内容。据了解,法院还是第一次作出连续7天在中央电视台致歉这样的判决,所以最终结果如何,人们拭目以待。(张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