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生平等。所有人都应该享受到公平公正的待遇。残疾人更应如此。都说上帝是公平的,在为一个人关闭一扇门时,总能为他打开一扇窗。但是,对于我国的聋人来说,他们看新闻时却因为没有字幕看不到新闻内容。有网友试称,这是在给聋人们打哑谜:新闻中讲了什么?你猜?
每年9月的第四个星期日是国际聋人节,对于此,若不是看到媒体报道,相信许多人还不知道有这个节日。但是,聋人不能沉默,他们要在这个节日里提出自己的诉求。北京听力三级残疾人刘杰等892名聋人向国家广电总局发出了建议广电总局依法制定国家级和省级电视台新闻节目加配字幕的一封信。虽然有些电视台在播新闻时,尝试了在电视屏幕下角加配手语的做法,但是,限于我国聋人中有许多没有学过正规的手语,效果也是乏善可陈。相比较而言,字幕则更具有直观性。
一项调查显示,中央电视台等32家国家级和省级电视台(卫视频道)晚间黄金时间的新闻节目均未全程加配字幕。要求电视新闻节目配上字幕,一方面是作为残疾人本应受到的特殊照顾,是表达正常的权利诉求,另一方面,我国电视媒体确实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广电部门似乎也没有考虑周全,对于如何聋人看懂新闻问题,一直是个盲点。从可行性上分析,电视新闻给聋人一个有字的世界,并非难事。新闻节目,尤其是直播的新闻节目,极少有主持人临时发挥的空间。将主持人的主持词做成字幕,并没有相像中那么难。
在所有电视台中,最应当做出垂范的应该中央电视台;所有新闻节目中,最应当做出垂范的应该是《新闻联播》。据了解,《新闻联播》除了增加了两张“国脸”(欧阳夏丹与郎永淳)外,还要换掉使用了23年的片头,还要从内容与语态上发生变化,让节目更加具有亲和力。但是,对于聋人们而言,他们听不到片头曲,听不到内容与语态,他们只希望看到字幕的出现。
2006年12月1日,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至 2006年4月1日 ,我国有残疾人8296万,其中,听力残疾人2004万。受众如此之多,解决电视新闻节目中的字幕问题就应当提上日程。技术上没有困难,电视台加不加字幕就变成了态度与诚意的问题。正如反歧视公益人士、香港中文大学客座研究员陆军所说,电视节目会否加配字幕,主要看电视台是否重视。
所有的电视节目,就传播介质来讲,都通过两种形式表达其内容:一是声音,二是图像与文字。那么,电视节目就应该考虑到观众各方面的诉求,既要传达出标准的发音,又要表达出尽可能全面的图像与文字信息。切不可让聋人或盲人的权益受到冷落。这是电视新闻媒体的责任和义务所在。
王传涛(娱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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