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离婚生孩子,已然成了人生的必修课,一旦引爆婚姻这根导火线,离啊,生啊,都噼里啪啦地燃起来,一发不可收拾。据传,孙楠的妻子潘蔚肚子大了,他们两个都是打破原来的家庭进行重新的匹配组合,而且原来也都有孩子,这原本应该是极其个人私领域的事情,因被怀疑超生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尖浪口。
超生与否,没有经当事人的证实和相关机构的裁定,我们只能不置可否。在中国的现实国情来看,即使你能躲过克拉玛依的大火、艾滋病的血液、黑砖窑的染色,但还是难逃那三聚氰胺和地沟油的防不胜防,可见,在此,生孩子,是件痛苦的事情,养孩子,更是件造孽的事情,但这些都被消弭在父母的拳拳之心和孩子的顽皮一笑之中。因此,孙楠的三度当爹,生生不息的可歌可泣的精神,也不枉了那句,“你是计生委的吗?”。
如果生育权还没有被淹没在“一人超生,全村结扎”、“宁可血流成河,不准超生一人”、“打出来、堕出来、流出来,就是不能生下来”的冰冷和缺乏人性关怀的口号和标语之中,那么,在笔者看来,生育权至少包括两层含义:一是要生,二要负责任的生。
要生,即正如超生被学生处分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法律系副教授杨支柱所说的,孩子是——“上帝赐给我的,我自然不能放弃”,孩子简直是颓败单调的人生中一朵永不凋零的蓝莲花。现代生活的多元,人们对于生孩子也因个人的思想认识趋向多元,有人宁死不生,有人拜佛多生,而仅仅用一项早已有悖于现实情况的国策来抹平多层次的需求,难免暗渡陈仓草船借箭,去漂洋过海生,去那些用各种手段弥补财政空缺的乡镇买个准生证,去包二奶小三,去交巨额社会抚养费,让这缺乏人性关系的强制性捆绑,化解在每一次的勃起和劲射之中。
不但要生,还要负责任地生。鲁迅早说,“中国的孩子,只要生,不管他好不好,只要多,不管他才不才。生他的人,不负教他的责任。”即使现在,部分传统思想还根深蒂固地扎根于人们心中,多生以求家族壮大不被欺负、不生个男孩誓不罢休等农业社会和宗族社会的遗毒还部分地存在。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经济能力,以及认知和觉悟的提高,一定程度上都能够承担相应的多生一个的态度和责任,让孩子们不再孤单,让父母也不再孤单。生活,生活,正是先有生,后有活,不但允许顺顺当当生下了,而且还要给他们创造一个健康、平安、快乐的成长环境,这是大家的责任。
有时候不能不令人唏嘘无限地联想中国这种独特的生育心理,一方面囿于国策和法律的强制,甚至再以晋职、加薪以要挟,一方面鉴于对于生命的漠视,不把人当人看的乖戾现实,以独特的中国智慧应对,再生个,留一手,第二梯队,有备无患。对策的各种对抗性,昭示着政策的必然松动性。因此,即使孙楠超生属实,也不应该简单地归结为明星特权,它是一个普遍的国民性问题,人人都要面对,你我纠结如此。
生子当如孙权,当爹应如孙楠,从哪里“爹”倒,就从哪里"爸"起,如果能生,且愿意生,又能养得活,那就生生不息。
卓一男(娱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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