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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Sa离婚可分郑中基半间唱片公司 回应:不想要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10年11月16日00:44
阿Sa离婚可分郑中基(在线看影视作品)半间唱片公司

  新快报11月16日报道 近日,关于“香港富二代不婚生子以规避财产分配”的报道备受关注,有指不少“富二代”为了避免离婚支付高额赡养费,不仅流行婚前与女方签订财产协议,“只要小孩不要婚姻”的现象也愈发常见。而与前夫郑中基的离婚风波至今扑朔迷离的阿Sa,近日在澳门举行演唱会时也被问及分身家一事。对于香港终审法院就离婚夫妇财产定下公平分配的条例,阿Sa强调不需要分前夫身家,而好姐妹阿娇(在线看影视作品)却替阿Sa很不值,开到声提醒,搞得阿Sa非常尴尬。

  报道指出,港台富豪第二代公子间,似乎正流行未婚生子。包括台湾《联合报》掌门人“小王子”王文杉与未透露姓名女子已有小孩;香港“股神”李兆基的长子李家杰,找代理孕母生下三名男丁;李嘉诚次子李泽楷也与女星梁洛施未婚生三子。这股豪门新风背后,原来蕴含着财富玄机。律师业人士认为,女方替男方生孩子,若没有结婚,则在法律上女方没有任何保障;一旦双方结婚,情况就会完全改观了。而在华人圈中,法律对配偶保障程度都相当高,但现代社会变化快速,离婚率不断上升,万一未来出现离婚或继承状况,涉及财产分配时,豪门必须付出相当高的代价,这或许也是一些富豪家族可以容忍第二代子弟只要孩子不要婚姻的原因之一。

  而香港终审法院早前就离婚夫妇财产定下平均分配条例,坚称已办好离婚手续的阿Sa被问到是否知悉情况,她说:“是吗?那倒不用。”坦言不需要分前夫身家。而身旁的阿娇突然提醒说:“那你有得分哦。”虽然她出于好心为好姐妹取回公道,却令阿Sa非常尴尬,阿Sa连连摆手说:“我不需要,我不需要,正所谓好来好去。”当记者再次提醒她可能分到前夫半间唱片公司时,她笑说:“我不想分我的那一份。”(小徐)

  八一八

  明星分身家非同小可

  明星艺人吸金力强,一说到离婚支付赡养费,几乎都高达天文数字,尤其是国际级巨星,更动辄以“亿”元计算。

  ●罗嘉良

  与前妻方敏仪于2008年正式签字离婚,嘉良为使前妻生活无忧,他除保留200万元自用外,其余约值四千万元资产,全数给前妻作为赡养费;而嘉良在香港愉景湾的豪宅,亦归前妻所有。

  ●麦当娜

  于2008年正式与老公盖·里奇离婚,娜姐要支付赡养费五千万至六千万英镑,包括其位于英国郊区、价值过亿元的大宅。

  ●保罗·麦卡尼

  前“披头四”乐队成员保罗·麦卡尼与第二任妻子希芙·缪丝于2008年2月达成离婚协议,保罗同意支付2400多万英镑赡养费,打破当时英国离婚官司赡养费的纪录。

  ●史提芬·斯皮伯格

  “金像奖”导演史提芬·斯皮伯格因前妻根据一张写在餐巾上的婚前协议书,令他于1979年离婚时痛失一半身家约7亿元。

  

(责任编辑: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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