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娱乐讯 9月初出版的某杂志中,刊登了一篇内容为“王珞丹、李光洁(在线看影视作品)地下情曝光”的文章。文中称王珞丹不仅已与李光洁同居,而且还有过离异史!为此,王珞丹所在经纪公司发出声明,全文如下。
声明全文 |
声明
近日,在2010年9月刊的第223期《卫视周刊•头条》杂志中,关于“王珞丹已婚并离异”的杜撰文章,已经对王珞丹本人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波及范围已扩大多种传播平台,为避免该杂志以杜撰、诋毁方式恶意误导公众并维护王珞丹的公众形象及合法权益,作为王珞丹经纪公司,我公司(北京星美千易演艺经纪有限公司)现就此事件作出如下声明:
王珞丹自北京电影学院毕业之后,一直全身心投入在演艺创作之中,并无任何婚史,在《卫视周刊•头条》杂志的文章中称“曾有过闪婚史”等内容完全杜撰,该文章利用公众媒体广为传播,严重损害了王珞丹的名誉。望各媒体以事实为依据,删除禁止转载相关不实报道,同时我司将保留对相关媒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北京星美千易演艺经纪有限公司
201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