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震 |
声明 |
搜狐娱乐讯 近期部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刊登或转载了“方柏霓(原名:方芳)控诉于震家暴”的文章。今日(6月25日),于震的经纪人发表声明,对此做出了回应,称方柏霓“控诉于震对其施暴致其流产”完全系其捏造事实。现将事实真相公布如下,以正读者视听。以下为声明原文:
一、于震先生与方柏霓小姐于2009年12月10日登记结婚,结婚登记的第二天,于震先生即赴上海外景地进行电视剧《江南锄奸》的拍摄。
二、方柏霓女士在文中提到于震先生在2009年12月15日在上海对方小姐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其流产之阐述完全为捏造事实,方柏霓女士在与于震先生登记结婚前的2009年12月8日已被北京一家三甲医院诊断为自然流产,而直至2009年12月18日方女士才飞抵上海第一次在婚后见到于震先生。
三、于震先生不会也从未对方女士使用过任何家庭暴力。因为,于震先生能在结婚登记前,知悉方女士已经自然流产的情况下,仍然与方女士登记结婚,即可看出于震先生对方女士及婚姻是非常负责任的。
四、于震先生在方女士自然流产半年后选择诉讼离婚说明于震先生是经过冷静思考并有其充足的理由和事实根据。
有鉴于此,敬请相关媒体尊重客观事实避免不负责任的传播转载。
任何人利用媒体实施对于震先生名誉权的侵害,依法于震先生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华谊兄弟经纪公司
于震经纪人:刘韬
2010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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