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我对贾静雯有了敬意,那一定是从她准备卖豪宅讨女儿抚养权这一刻开始。
很久之前,全世界都知道她和夫君在拉斯韦加斯奉子成婚,可是婚后频频曝出坏消息:不是说公婆不喜欢她,就是丈夫流连夜店,婚变传得像“狼来了”一样,大家都听腻了。那时候我对她是嗤之以鼻的:要嫁豪门吧?天下哪里有免费午餐,总得付出代价。
去年,她开始高调闹离婚,争监护权,她哭得声泪俱下,我冷淡地把报纸翻一页:不过是炒作。她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大概还另外得到了广告和片约。我原本老觉得她叫“贾晴雯”,现在电视重复了那么多次,我终于不会叫错了。
但新的消息是:她准备卖掉价值两千万新台币的豪宅,为了打官司与丈夫争女儿的抚养权。那就是说,她动真格的了。到这个年纪,多少人相信“亲生子不如掌中钱”,为任何人到能够为之花钱的程度,都不太容易。我认识的离婚女性中,绝大多数把孩子带在身边,但也有另外一部分,出于实际困难,把孩子交给对方。这两类人,在爱孩子的程度上,不分轩轾,但必须公平地说,前者的付出更多,那是要拿很多钱以及自己的后半生来作为成本的。
贾静雯年纪已不小,不算太红,估计再嫁入豪门的概率也不高。钱,出项多,进项少,能为了孩子豪情一掷,只能说:母爱真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