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谢晋遗孀徐大雯告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案在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在媒体公开发表致歉声明,为谢晋恢复名誉;另需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及各项费用近29万元。被告方当庭表示不服判决,宋祖德事后更大放厥词,扬言不道歉不赔款。
谢晋遗孀徐大雯诉宋祖德、刘信达名誉侵权案25日下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决宋、刘两人立即停止对谢晋名誉的侵害,两人连续10天在媒体上刊登公开赔礼道歉的声明,赔偿徐大雯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近29万元。
对于判决结果,宋祖德则表示不服,坚称:不道歉,一分钱不赔,将会提起上诉。他在接受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个判决不公平,我要向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至于原因,宋祖德表示:“谢老太(徐大雯)的律师黑心,收了10万元,这些不应该由我们来承担。”他还提出另一理由,“谢老太现在好好的,有什么精神损失?我一分钱都不会给她,也不会道歉。”
谢晋遗孀徐大雯听闻宋祖德要上诉,则直言:“他要上诉,我更要上诉!他不服,我就要让他服服帖帖地服罪!” (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