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娱乐频道 > 明星_娱乐圈 > 明星广告代言 > 明星代言

侯耀华不认错反质疑“中广协”:可叫我推销员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2月14日14:45

  昨天,两则关于广告的新闻再度引人关注。一则是广电总局表态称:(明年起)名人不能做证明式医疗广告。另一则是侯耀华再被央视《法制在线》点名批评,但他仍以“自己也是受害者,应该查厂家,医学知识浅薄”来搪塞。

  对此,本报记者昨晚电话专访了侯耀华。对是否会向公众道歉、是否会退“主持费”以及究竟有没有代言等问题,他声音洪亮地予以否认。

  侯耀华认为,“广告门”的主要责任不在自己,自己只是“门票”上的“照片”;而现在舆论对他群起而攻之,他觉得是“做坏事的人在抓人”。他甚至表示,自己在委托律师调查中国广告协会,因为他认为对方并无资质判定广告违法。

  会不会向公众道歉?

  据媒体猜测,侯耀华连续三次遭央视曝光批评,是因为他一个多月来,一直不公开向消费者道歉认错。对此,本报记者第一个问题就是他会否向公众道歉?

  对此,侯耀华反问道:“你说把消费者和公众怎么分?媒体其实很清楚,是谁让这些广告播出来的?现在都把这个叫"广告门",我觉得很好。谁是把门的?谁收的门票?我们只是票上印的照片,不能因为现在找不到把门的,就把责任都找到上面有相片的人。”被问及有没有消费者找到他,他表示:“我没听说过。”

  侯耀华还“严词”强调,现在把矛头都对准他的人是忽略了主要的责任。“如果拍出来的广告没人播,没人登,这个还是广告吗?”他最后甚至认为媒体围攻他是“做坏事的人却出来喊抓人。”

  “你可以叫我"推销员"”

  对中广协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认为代言人已从本职工作转变成了“推销员”身份的说法,侯耀华说:“介绍产品的节目算不算广告,谁给这个下定义?有没有?再说我们做的是节目,你可以管我叫"推销员",但是推销员要挣钱的,如果是不挣钱就去推销一种药品,那不成了雷锋了吗?”

  侯耀华强调:“我做节目是按照节目主持人的费用,没收过广告的费用。”至于之前是否知晓这些节目会被制作成广告,他表示:“谁知道?有人告诉你的话,你会做吗?”他称,自己当时参加这些“节目”的主持费有“八千、一万,最高两万就到头了。代言的话就肯定不是这个数字了。”

  “我曾是最受欢迎的主持人”

  站在这个立场上,侯耀华似乎认为自己是受害人。为此,记者问其是否会起诉欺骗他的厂家或者媒体,侯耀华先是表示:“我对这个没有太多想过。”但他随后又表示:“我已经委托律师去做这件事。从我个人来讲,我没有能力去向他们提出问题。我不愿意和他们打交道。”

  侯耀华随后补充,他说的“他”是“中广协”。“因为1997年的时候,中广协在三亚还曾颁给我一个奖,好像是叫"电视最受欢迎的主持人形象奖",反过来到了2009年,我就成了10个违法广告的代言人了,我很奇怪。”

  侯耀华还表示:“我在收集一些有关材料,作为广告协会,他有没有这个执法权,我对他有质疑。他凭什么说那个广告违法,因为违法的话,他应该在发现违法的时候就处理。至少他应该对厂家有一个提醒。这样做是善意的。他提到的广告最远的有六七年,早就过了广告期了,如果他们再播,那就是厂家和媒体的问题了。”会不会退还主持费用?

  当记者提到面对如今的舆论压力,会不会考虑退还一些主持费,侯耀华气愤地反问记者:“电视台退吗?电视台退我就退。谁有权力让我退钱?这个只有法律来制裁。”

  记者质疑这是两回事,播违法广告的电视台固然有责任,侯耀华“带头”退钱首先是自己的一个表态。侯耀华仍不同意:“我带这个头,但电视台退吗?他们退我一定跟着。我为什么要退钱?”

  此外,对此前曾引起很多人炮轰的“不夸张不叫广告”的说法,侯耀华依旧不改立场:“我还是这个意思,你倒是给我找出不夸张的广告来?”记者提出也有仅宣传品牌的,但侯耀华认为这只是广告的一种。

  至于广电总局禁播广告后是否还会参加医疗广告,侯耀华只是反问:“既然广电总局都不让播了,还有哪个厂家会出这钱?”

  【新闻背景】

  名人证明式医疗广告遭禁

  今年9月,广电总局先后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据悉,《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办法》规定,广播电视广告禁止含有的内容包括“药品、医疗器械、医疗和健康资讯类广告中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或者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等形象做疗效证明的”。

  对此,不久前有媒体解读为: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名人代言医疗产品广告、姓名解析、缘分测试、交友聊天等广告将从此退出广播频率和电视荧屏。不过,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副司长任谦日前对媒体澄清说:“此消息为误传。名人代言医疗广告并不会被禁播。只是名人不能做证明式医疗广告,也就是不能在医疗广告中为其疗效做证明。”

  侯耀华被央视“三度曝光”

  继央视《新闻30分》、央视《经济半小时》公开曝光后,侯耀华日前又被央视《法制在线》点名批评,这也是目前唯一一位因广告代言问题而三次被央视公开批评的明星。节目中,中国广告协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李方午痛批侯耀华死不认错,广告中代言人已从本职工作转变成了“推销员”身份,应当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

  而在《法制在线》栏目中,当记者向侯耀华提及这10个虚假广告产品名称时,侯耀华仍坚持表示“没多大印象”。记者问:“难道你不知道产品里面有违禁药品成分?”侯耀华辩称:“自己医学知识浅薄!”后来,侯耀华又声称:“要向谁道歉?如果要道歉,也是向因为这个事件受害的消费者道歉,而且道歉的不应该只是我一个。”(茅中元) (来源:天天新报)
责任编辑:Dawn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娱乐资料库 影讯    电视节目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娱乐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