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美剧我们知道,洋警察们很依赖全国各地的摄像头,最威风的瞬间是把截屏打印出来的摄有嫌疑人身影的照片扔在审讯室桌子上的时候。有了这些照片,他们往往连开口的力气都省了,只需沉默着等待对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在所有的解释中,看似合理却最不合理的就是“那不是我”。这两天,歌手阿朵在被拍到当街带孩子的画面并被质疑曾出国生子时,同样给出了一个看似合理的答案:乱写的。
话是可以“乱说的”,文章是可以“乱写的”,照片难道是“乱拍的”?阿朵当然可以说“那不是我”,反正照上的人用大墨镜遮去了半张脸。事实证明,戴墨镜从来就低调不了,当十个路人里有九个不戴墨镜的时候,戴墨镜的那个反而成了焦点。除了挡太阳外,墨镜于明星而言只有一个好处——上了不好的照可以说“那不是我”。
至于照片里的事实,给出答案其实没有那么难。照片中的人真不是阿朵自己,就好好说一句不是,别丢下一句“乱写的”惹坊间无数猜想;人是自己,孩子不是自己的,也可以介绍清楚这是二表姐的儿子还是三堂妹的女儿,娱乐圈的规矩没有不合理到不准带侄女外甥出门玩的。明星对可以解释的事情不作解释,不叫个性,叫炒作。
基于这种可疑的初衷,现在甚至有人猜测那是阿朵抱了李湘的闺女出门“炒作”。徒惹这身麻烦事,何苦来呢?除非这真是炒作,还是一场与杨子、黄圣依的绯闻可媲美的炒作——见过拿爱人炒作的,没见过拿别人的爱人炒作的;见过拿孩子炒作的,没见过拿别人的孩子炒作的。
如果不是炒作,阿朵确实“被乱写”、“被乱拍”了,就最好在事态进一步扩展、故事进一步乱写之前,把话说清楚。要不然,你何苦被人乱写?我们何苦看这些乱写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