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不满书籍《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中对自己感情隐私的描写,张艺谋在生活中首次打起官司。记者前日从知情人士处了解到,张艺谋向该书的作者黄晓阳及出版方华夏出版社索赔150万元。昨日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张艺谋在民事诉讼状中指出,《印象中国:张艺谋传》未经其本人授权许可,便使用其个人肖像,还伪造其签名;书中大量内容系作者道听途说、肆意捏造,严重侵犯了张艺谋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严重损害了张艺谋的名誉,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张艺谋要求出版方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并收缴两被告违法所得。另外,张艺谋还提出要华夏出版社和黄晓阳赔偿经济损失100万,以及精神损失50万,总计150万元。此外,张艺谋还要求两被告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声明内容需交原告审查。
《印象中国:张艺谋传》的作者黄晓阳现供职于长沙某杂志社。他写了众多人物传记,曾出版过《香港廉政公署全传》、《魏文彬和他的电视湘军》、《阳光杨澜》、《王菲画传》、《风华绝代梅艳芳》等作品。
此案的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张艺谋的150万索赔没有证据,因为黄晓阳在书中所写的内容都是有详细出处的。
记者通过知情人士了解到,在张艺谋提出诉讼后,出版方也提出了和解方案,包括以张艺谋的名义在汶川建图书馆,但这些方案都遭到张艺谋的一一拒绝。
据《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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