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林志玲走出法院大门 |
前天,林志玲在台北地方法院出庭,控告台湾某周刊非法刊登自己住宅的草图和装修照片。明星打官司的多,但亲自出庭作证的却少之又少。林志玲这次亮相召来了大批市民旁听,连法警都争相一睹她的风采。
继2006年控告台湾某周刊以非法手段取得她与言承旭的合照后,林志玲是第二次站出来捍卫自己的隐私权。前天,林志玲亲自出庭,控告该周刊刊登她以3200万元新台币买下的、位于台北和平西路百达富丽豪宅的草图及装修照片。当时该周刊还报道她与邱士楷、男星言承旭搞“三角习题”,并引述香港风水师说法,指林宅装潢格局是“箍阳入首局”,目的是“希望在短时间内钓得金龟婿,早一天封奶收山,嫁为人妇”。林志玲以控告侵入住宅及加重诽谤罪起诉该周刊。林志玲身着白色洋装,在哥哥和两位律师的陪同下出庭。她在庭上陈述,此事“对我的隐私产生很大威胁,对我的安全感造成很大失落感。用怪力乱神的方式扭曲我自己的价值观,对我一直努力的正面形象有所伤害”。庭审期间,林志玲时而用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法官,时而嘟着小嘴陷入沉思,始终端坐证人席,只有在回答检辩问题时,偶尔用左手轻扶下巴,将模特的优雅姿态展现十足。
林志玲的出现吸引了大批市民及粉丝
围观,甚至还有许多法警闻风而至,争相在庭外探头一窥名模风采,最后惊动警方到场维持秩序。庭审结束后,法官询问林志玲要不要领取证人车费,被林志玲拒绝,为免被大批影迷包围,她由法警护送上车。本案预计在本月31日宣判。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