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由著名演员梁天的公司北京好莱西影视策划公司、北京东亚龙视广告有限公司、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合作拍摄的贺岁剧《害怕过年》已在今年春节期间播完,但合作三方却因合作资金的问题对簿公堂。
记者昨天了解到,原告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已将北京东亚龙视广告有限公司、第三人北京好莱西影视策划公司告到法院。
北京利达华信电子有限公司诉称,2004年7月10日,他们与被告北京东亚龙视广告有限公司、案件第三人北京好莱西影视策划公司,签订了“关于联合摄制2005年三集贺岁剧《害怕过年》合同书”。合同签订后,他们依约出资100万元。而按合同约定,东亚龙视广告公司应于2005年春节前向利达华信公司支付50万元,同年3月28日之前支付另外50万元。但到了现在,东亚龙视广告公司仅付了60万元,剩下的40万元一直未付。即使多次催要仍然没有结果,因此起诉到法院,除了要求追回这些钱外,还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
为此,利达华信已向法院申请要求查封东亚龙视广告公司的银行账户,该申请已被法院接受并实施。据了解,此案将于下周在东城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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