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百度搜索中敲入“音乐剽窃”四个字时,出现了“找到相关网页约107,000篇”的字样。我知道,这里决不是所有“音乐剽窃”的全部,同时,被贴上“音乐剽窃”标签的音乐作品也绝非全是“音乐剽窃”的事实。
“天下文章一大抄”,音乐是否亦然?面对互联网给创作者提供的方便和即时消费的“快餐文化”,在抄袭成风与“剽窃”已经成为“出名”噱头的今天,我认为问题的关键不是要制定出一条准确的尺度,去界定某音乐作品是属于创作中的正常借鉴,还是不道德的抄袭。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整个社会和音乐界到底应该对“抄袭和剽窃”负有多少责任心,到底应不应该面对如火如荼的“抄袭和剽窃”继续保持这样的漠然。
记得在第一次听由三宝作曲的电影《我的父亲母亲》的原声音乐时,不由得被他酷似美国电影《泰坦尼克号》原声音乐的主题吓出一身冷汗,脑海中随即浮现出那艘即将远航的“泰坦尼克号”的画面,怎么也不能让人与《我的父亲母亲》执着坚韧的爱情故事联系起来。我安慰自己:这大概是作曲家有意而为之,借鉴一下国外的大片音乐嘛!可是,在工作人员的字幕中又看到“作曲”两个字赫然名列其中!主题相似本身无法成为疑惑原因,让我疑窦丛生的是它的配器风格也极其相像,如:《泰》用苏格兰风笛作为特色乐器,《我》用竹笛作为特色乐器,甚至,《我》在开始的女声吟唱与《泰》的旋律都惊人的相似,这已经超出了旋律的“借鉴”,这还包括音乐总体设计的“借鉴”。
从音乐分析的角度来看,单纯用一段单旋律中相同的音符或节奏去判定音乐的原创性似乎太牵强了,因为音乐不是干瘪的平面,而是声音按照一定的规律和美学风格形成的立体的组合,所以,“立体”的音乐音响从听觉上带给人们的雷同感要比单旋律带给人们的雷同感强烈地多。当主题和配器两种雷同的元素结合在一起,我们可以确信音乐所营造的气氛和表现出的意境是何其相似。几年前,偶然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名字叫做朴树的歌手演唱《白桦林》,许多少男少女在台下挥舞着五彩缤纷的荧光灯如痴如狂。歌曲除了唱法上具有的流行性外,从旋律到歌词,从节奏到配器,全是原汁原味的前苏联歌曲。但是请注意,“词曲”作者是朴树。而不是“改编”作者是朴树。他好像从干冰机吹出的一团浓雾那样轻易地“创造”了一个前苏联歌曲之梦,而这团浓雾的“创造”者在这里犯下的错误不仅仅是如何纠正严谨的创作态度,它已经触及到了创作者个人道德层面的问题。这种坦然将自己的大名署在根本不是自己原创作品的行为,要么是浑浑噩噩的无知,要么是“有意而为之”的大胆抄袭。总之,在这段感伤忧郁的音乐中,我感受不到音乐创作者最起码的一点儿真诚,它带给我是他赤裸裸地做作与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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