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美国歌舞片,恐怕人们首先想到的,还是好莱坞40年代布景华丽、歌舞纷呈的“梦幻王国”。那个时代的歌舞片以其成熟的类型、标准化的模式、多产的数量以及高品质的艺术水准,几乎成为了好莱坞巅峰时代的标志。但是歌舞片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变得沉寂了,人们开始怀疑:作为传统类型存在的歌舞片是否已经趋于没落?直到本世纪初,连续几部歌舞片的耀眼光芒让人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这一类型的价值:2001年出品的《红磨坊》获得当年奥斯卡最佳影片提名,而且票房收入不俗;同年由丹麦著名导演拉斯特·冯·特里尔执导的,包括美国在内的11国合拍歌舞片《黑暗中的舞者》,一举赢得金棕榈大奖;而2003年的《芝加哥》最终赢得了奥斯卡的垂青,成为自1968年《奥利弗》以来,第一部赢得奥斯卡最佳影片的歌舞片。歌舞片在商业和口碑上的强劲势头让人们回想起它当年的风采,于是,有评论开始预示:歌舞片即将迎来它的“复兴”。当代歌舞片在对传统的继承之上,又注入了新的尝试和探索,使得这一片种呈现出全新的艺术风貌。分析歌舞片的当代形态,就有必要先回溯一下歌舞片发展的历史。
作为类型的歌舞片
歌舞片作为美国的类型片之一,曾经是一个时代里最受欢迎的文化,但是它的价值却常常不被了解甚至是被忽视。从早期的杂耍表演和轻歌剧的传统出发,歌舞片出现在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1927年第一部有声电影《爵士歌王》标志着歌舞片的诞生。尽管有评论认为《爵士歌王》只是“有声和歌舞”,并不能算是一部真正的歌舞片,但是它预示了剧院表演面向影视的可能性,也启动了歌舞片作为类型的要素:歌舞明星与制片厂的关系;演员直接面对摄影机(观众)载歌载舞,高潮歌舞表演作为结局,以及片名所涵盖的“爵士乐”和“踢踏舞”所体现的美国文化的代表性特征,都可以在这部影片中找到影子。
1929年米高梅的《百老汇的旋律》是一部真正的歌舞片,不仅赢得了观众,还获得了奥斯卡的青睐,影片的成功得益于它歌舞表演与“后台次情节”(“backstage” subplot)的平行穿插。这一形式迅速流传并逐渐形成了美国歌舞片的一种形态——“后台歌舞剧”,即在一个真实的舞台上表演歌舞节目,加上后台的爱情故事作为填充。在1930年的歌舞片中“后台爱情”是常见的叙事设计,为歌舞表演提供形势和情绪的框架,这一时期好莱坞歌舞片对叙事和主题的处理还主要是为前台表演作陪衬的。1933年华纳公司拍摄的《第42街》和《1933年的淘金客》标志着歌舞片开始走向成熟:影片对后台故事设置的强化以及打破静态拍摄的摄影机自由运动,为歌舞片注入了新的活力。聪明的好莱坞制片公司从观众热烈的反应里看到了商机,于是,各大制片厂纷纷拍摄歌舞片,一时间歌舞片生产盛况空前,进入了三十年代中后期雷电华公司的“弗雷德·阿尔泰斯和金吉·罗杰斯”的时代,两大明星合作了一系列作品:如《礼帽》(1935年),《欢乐时光》(1936年),《随我婆娑》(1936年),用轻快、优雅、充满梦幻色彩的舞姿安抚了经济大萧条时期美国民众的沮丧情绪,这也是当时的制片规范对歌舞片基调的要求。两人的恋爱仪式也成为30年代末“歌舞喜剧片”(musical comedy)的典范。而整个40年代则是米高梅公司歌舞片的“黄金时代”,它旗下聚集了文森特·明尼利、亚瑟·弗里德等优秀的歌舞片导演和制片人,一手打造了金·凯利、朱迪·加伦这些著名的歌舞片明星,以大量杰出的作品主宰了市场。米高梅时代的佳作迭出,使得二战后好莱坞歌舞片在艺术和文化的表现上达到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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