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导向对不对?新闻、广告真不真?———
本报记者报道 国家广电总局28日公布了国务院纠风办关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的实施方案。这次对两台的评议时间从6月下旬到11月中旬,分动员部署、征求意见、集中评议、检查整改四个阶段。在征求意见阶段,两家单位要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
评议内容20项
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共20项。首先是舆论导向方面,有9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其次是两台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情况,重点评议广播电视以及所属网站、报刊是否存在以下有偿新闻、虚假新闻、不良广告、低俗之风等现象:1.索要、接受或借用采访报道对象或利害关系人的钱物;2.接受可能影响新闻报道客观公正的宴请和馈赠;3.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相要挟,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其他不正当目的;4.从事与职业有关的有偿中介活动,或者经商办企业;5.违反有关规定,在无隶属关系的其他新闻单位或经济组织兼职取酬;6.新闻报道与经营活动不分,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以新闻报道或变相新闻形式换取广告和赞助,利用记者、编辑、审稿人、制片人、主持人、播音员等身份或工作之便拉广告、拉赞助;7.编造新闻,或者歪曲、夸大报道事实,将评论或猜测作为认定事实报道;8.以个人感情代替政策法律,案件报道影响司法公正和法律判决;9.在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疗服务广告中,利用专家、医生、患者以及社会公众人物的形象作证明,或宣传保证治愈,或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治疗作用,或在药品、化妆品、美容服务广告中夸大功能;10.在节目或广告中渲染血腥、暴力、色情、赌博、迷信和歪理邪说,含有污辱、歧视他人和侵犯他人隐私的内容,或者用语粗俗、举止不文明、格调低下;11.其他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业管理规定,以业谋私等问题。
选聘代表评议两台行风
在7月中旬至8月下旬征求意见阶段,广电总局和国务院纠风办委托各省(区、市)广电部门和纠风办,发放、回收、汇总两台行风状况调查问卷,并采取有效方法,征求当地群众对两台的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报广电总局和国务院纠风办。此外,广电总局和国务院纠风办选聘民主评议行风代表,对两台行风状况进行调查、评议。广电总局民主评议行风办公室将所征求的意见汇总并反馈给两台。两家单位要公开向社会作出承诺,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本台的行风状况进行自我评估,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广电总局和国务院纠风办。
记者昨天从国家广电总局民主行风评议办公室了解到,公众不能自愿报名竞聘这个代表。有关人士说,代表的选聘自有一套程序,不便公开。就记者提出的这次评议会不会走过场的问题,这位人士的回答是:“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
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按照要求,广电总局和国务院纠风办9月上旬将组织召开评议大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就代表的评议意见进行表态。
针对评议中群众反映的问题,9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两台将认真研究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列出整改计划。
最后,广电总局将各地对两台的评议意见和问卷调查以及两台的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还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形式,将两台的评议结果和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
短评
期盼评议公开公平公正
对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其实是国务院纠风办多年来对有关部门行风进行评议的延续。略微不同的是,这次被评议的两家单位是平时肩负着舆论监督任务的媒体,如今在对社会进行监督的同时又接受社会的监督。这样的做法值得欢迎。
由于这两家媒体的重要性和影响力,相信公众对这次评议相当关注,也迫切希望能够参与到这次评议中,发表意见,贡献力量。但遗憾的是,评议代表虽然有一套选拔程序,但这套程序“不便公开”,公众也不能直接报名。因为代表产生的过程不公开,公众也就无法看清评议的过程,也就很容易对这次评议的公正、公平产生怀疑。其实要消除这种怀疑也不是没有办法,比如请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媒体全程跟踪评议过程,比如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评议,有结果的时候扩大公布评议结果的范围。这样做,应该能更好地实现评议的最初目的。 搜狗(www.sogou.com)搜索:“国务院纠风办”,共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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