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各电视台黄金时段不可播出暴力剧”的通知出台之后,各个电视台纷纷想出对策。有的回避涉案剧中的暴力内容,有的把自己的“涉案”剧集移到非黄金档播出,可以预计,“足料”的涉案剧将会全面退出黄金档,从而使购买价值降低,而产量和质量将严重滑坡。这个趋势带来的影响是双方面的:其一,很多电视台和制作单位将失去吸引收视的法宝,影响它们的经济利益;其二,很多这类电视剧的观众将会失去观看自己喜爱的作品的机会,这两种影响都不符合现阶段建设的需要。 不过,考虑到具有暴力内容的涉案剧对青少年的影响,一定的限制也是有必要的,即使在美国,广播电视协会对色情、暴力内容的控制力度也一直在增加。但是问题在于,是否有一种比较平衡的办法,让青少年较少地接触到电视暴力,而让有分辨能力的成年人也能看到自己喜爱的“涉暴”作品?事实上,发达国家一直在探索两全齐美的办法。在美国,电视台被划分为公共电视台和非公共电视台、政府和行业协会对前者的控制要比后者强得多;另外无线电视台受到的控制比有线电视台要严格得多。这种细致的分类使家长能够比较容易地“筛”掉对孩子有不良影响的内容。在美国,暴力成份较多的电视剧仍然会在主要电视台的黄金时间播出,比如CBS电视台的《犯罪现场》就在晚七八点的黄金时间播出;相应地,在美国有很多专门播出儿童节目的频道,谨慎的父母可以让他们随时观看。 而在中国情况不同。中国缺少专门的青少年频道不说,电视市场也相当“匀质化”,电视台之间没有什么容易辨识的区别;而且在中国,几乎没有什么电视剧是专门在某台播出的,一部电视剧可能会同一时间在二十几个电视台播出,家长想要滤去不良内容是很难的。所以在中国对某类内容实施控制可能会带来和美国完全不同的后果,极有可能导致这类内容的电视剧迅速、全面地滑坡,使它们原本可能创造的价值付之东流,也使适龄的观众无法得到应有的满足。 所以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发布和实施通知时,应充分考虑精神文明和市场建设的平衡,可以考虑在健康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的同时逐步加大控制力度,不然控制可能会成为危险的农药,在控制了害虫的同时,也破坏了植物赖以生长的生态环境。 □本报文娱评论员刘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