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看了诺拉·琼斯的演唱会,对这个小姑娘的专业水平不以为然,顺便谈了谈关于“美国”的问题。
前夜,两届美国“格莱美”音乐奖得主诺拉·琼斯在北京开音乐会。这是继去年艾里西亚·凯斯后,第二位在事业上升期或高峰期来京演出的国际级歌手。说她们是“国际巨星”,乐界不会有人反对,因为她们有“格莱美”荣誉在前。这个“格莱美”,早就不仅是美国他们自家的事物;前天跟丹麦的“全民”摇滚乐手托马斯·赫尔米希聊起来,他也同意这个“道理”:凡是在美国红的,等于在全世界都红。从一个角度看,美国娱乐业最利索地实现了“民族走向世界”的说法。
说回诺拉·琼斯。从她降落首都机场,身旁大汉一见闪光灯就摆出“英雄护美”的态势,马上让人联想去年惠特尼·休斯顿在同一个地方跟北京媒体上演即兴版《保镖》的情节。两位让本地媒体温习了美国娱乐界的游戏守则:明星就是上帝。问题就是出了美国以后,别国是不是都照单全收了。记得当天诺拉·琼斯径直被护着往“别克”车里钻,车停了很久没开走,受挫的闪光灯也没紧跟上去,趴在后窗玻璃上。
再说在工体的诺拉·琼斯。众所周知,现在很多人“红”的程度跟他/她的“业务水平”不成正比。听了诺拉·琼斯的现场,虽不至于感觉她红得莫名———她有独特的声音,能抚琴创作,音乐舒缓。但说实话她的低音提琴手和吉他手的演奏水平还不及我听过的北京的一些爵士乐手。据她的唱片公司说,这次售票并不理想,不过幸运的是,北京现在越来越向多元化社会迈进,可类比于有“大熔炉”之称的美国 ———这里有足够的美国人、或者熟悉美国大众娱乐的人,没有冷场。率性的小女孩笑了:“这里美国人真不少。”
张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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