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电视台与社会资本合作进行频道经营有了突破性的发展,但目前还没有特别成功的合作模式供业界参考,每一个案例都是合作方根据自己的诉求和实际操作环境求解的过程。 已发生的案例大致可归纳为三种类型。首先是制播分离,时段外包。这种模式基本上只涉及电视台和内容提供商。南京文体频道是一个典型,把整个频道分成三部分,分别包给欢乐传媒、光线传媒和法制日报社影视中心三家内容提供商。 第二种方式是整频道合作,收取频道经营费。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3000万元买下了青海卫视的经营权,开麦拉以6000万元的价格拿下了内蒙古卫视的经营权。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吸收社会资本成立昆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青海卫视的节目提供与广告经营,其中青海电视台在新公司中不占有任何股份。开麦拉与内蒙古电视台的合作采用的是同一模式,即电视台收取频道经营费,并不参股负责经营的新公司。但最近传出消息,欢乐传媒即将加盟开麦拉与内蒙古卫视的合作,三方将成立合资公司。 第三种模式是股份化合作。保利华亿注资旅游卫视后,双方组成海视旅游传媒有限公司,海南电视台占51%的股份,保利华亿占有49%的股份。同样,贵阳电视台与北京金天地影视文化公司、深圳泉来实业有限公司也采用了组成股份制公司经营频道的模式,在上交一定数额后,三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利润。 在时段合作与频道合作前两种模式中,频道占用费是节目制作公司的一个巨大压力。通常,这笔费用要在年初就交给电视台,成为比运作成本要高出许多的一个负担。而在股份公司合作模式中,频道资源折合成股份,相对于现金投入而言,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运营公司的经营压力。 另外,在股份公司合作模式中,广告经营好坏与电视台收益通过股利分红直接挂钩,有利于把双方凝聚到一起协调解决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在时段外包与成立股份公司之间,王长田就更倾向于后者。 时段分包与整频道合作相比,时段外包使频道有更多的灵活性,比如,南京文体频道根据不同时段节目的要求,可以选择擅长电视剧的、娱乐资讯的、以及综艺节目的公司合作。但整频道合作,如果找到一家实力强大、经验丰富的公司,则可节省不少的交易成本。 数字电视、IP电视的发展会释放出越来越多的频道资源,也许有一天,频道不再是稀缺资源。但就目前看来,频道仍然会是电视行业播出环节最重要的平台之一,并且获取频道经营权的途径短期内不会发生太大改变。所以,日后繁荣的频道合作模式必然是在现有模式基础上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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