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前言:去年初,王志文因“炮轰”自己主演的影片《芬妮的微笑》而被出品方以“违约”的名义告上法庭。2004年3月2日,这一轰动全国的官司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现在,沉溺了一段事件后的“芬妮案”现又浮出水面···[我来说几句]
聚焦:王志文被出品方告上法庭 身陷“芬妮案”
事件回顾:
芬妮案本月23日在京开庭 王志文将步入被告席
“芬妮案”今正式开审 王志文胜败初露端倪
王志文违约案具导向意义 未当庭宣判又牵出税案
“芬妮案”辩方律师:有人制造伪证加害王志文
“王志文案”悬而未决 原告方预计半个月内见分晓
王志文可能败诉“芬妮案”
早报讯 王志文和辽宁金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之间的“芬妮案”在沉寂数月后,昨(2)日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
昨天,被告王志文本人和他哥哥都没有出庭,王志文的观点和辩护都由王志文的代理律师完成。在陈述观点时,原告方依然提出了和7个月前相同的诉讼请求:《芬妮的微笑》在2003年年初上映时,王志文作为主演非但不履行之前签订的合约出席影片北京首映式,更在上海宣传时炮轰影片,造成影片票房严重损失。原告向王志文索赔25万元并要求公开赔礼道歉。
对此,王志文的代理律师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辩论。休庭后原告方代表季福堂告诉记者,双方将所有应该陈述的内容和证据都已经出示,所以应该不会再开庭,“除非王志文方在未来几天中拿出非常出人意料的理由,否则我们定能打赢这场官司。”
随后,记者试图联系没有出庭(记者常雄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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