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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志云涉贪案表面证供成立 押后至18日结案

来源:大洋网-信息时报
2011年07月16日08:16
陈志云案即将进入辩护阶段
陈志云案即将进入辩护阶段

  信息时报讯 无线总经理陈志云涉贪案庭审进入第15天,昨日最后3名控方证人作供完毕后,法官裁定陈志云、丛培昆和陈永孙等3人全部5项控罪表面证供成立,陈志云等3人均选择不自辨,案件将押后至本月18日上午结案陈词。

  昨日上午,陈志云前直属上司,无线前副董事总经理陈祯祥作供指,在他任期间陈志云由2005年8月至2009年5月,曾9次申请外间工作,记忆中他从无反对申请,批准准则是外间工作会否影响被告执行职务,及与公司利益有否冲突。

  另外,陈祯祥指另一名被告陈永孙,是他于1981年亲自聘用,盛赞对方多年来努力工作,为公司赚很多钱,所以陈永孙退休时被两度挽留。

  在昨日下午的聆讯中,丛培昆的代表律师表示,李宝安及何丽全的证供均显示在奥海城的倒数活动中,陈志云是以名人身份参加,而非无线总经理身份,故其收取酬劳无须无线的批准,他与丛培昆的控罪都应不成立。但控方则指出,该节目由无线制作,陈志云的参与亦会影响公司业务,加上考虑到陈志云有收受利益的动机,故无论任何身份都应被判控罪成立,最终法官亦裁定3人表面证供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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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亚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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