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文化“走出去”战略以来,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的步伐不断加快,文化交流与贸易并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收的良好局面正在形成,但一些机制体制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显现。
如何创新和拓宽“走出去”的形式和渠道,让世界更加深刻地了解中国,提升中国文化影响力和竞争力?
文化“走出去”状况喜忧参半
近年来,大大小小的文化交流活动异彩纷呈、国际时尚舞台上开始流行中国元素、上百所孔子学院在全球掀起了汉语热……种种迹象表明,中国文化已香飘万里。但与经济贸易顺差相比,我国的文化贸易仍存在严重逆差:演出市场常年保持着赤字、动漫市场供需不足导致中国成为国外动画产品出口的主市场、孔子学院也面临经费不足等困境……
2010年9月,中国政治学会政治与战略文化专业委员会、中宣部时事报告杂志社等联合发布《文化走出去战略评估报告》,对当前文化“走出去”面临的困难做出分析:一是意识形态和文化差异;二是“走出去”的企业弱、小、散,缺乏国际品牌,难与世界知名文化企业同台竞技;三是文化出口市场无序竞争状况堪忧,一些地方政府的非市场化操作破坏了商业市场的操作规律;四是缺少高端复合型人才;五是缺乏“走出去”的桥梁;六是缺乏海外推广资金;七是财税政策手续繁杂,不易操作。
呼唤有实力的文化经营机构
国有院团在“走出去”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她们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不容小视。
最让湖北省京剧院院长朱世慧担忧的,是国内院团出国演出时的不规范现象。“感觉现在这个市场有点乱。按说院团出国代表的是国家形象,可现在有的院团为了在国内出名,想尽办法求着对方让自己出国演出,有些院团已经到了‘只要让我去演,您不给我钱,我给您钱都行’的程度。”朱世慧说。
这种“国外演出、国内宣传”的现象也引起了国家图书馆馆长周和平的注意:“奥地利使馆的同志告诉我,院团去演出时,使馆还得到处拉人来看,有时送了票还没人来。为了国内炒作而去国外演出,这就没什么意义了。之前有人说去金色大厅演出就了不起了,实际上金色大厅就是一个剧场,掏钱就能去。”
与“自费出国”相对的,是不少演出团体因经费不足“走不出去”。中央芭蕾舞团团长冯英告诉记者,按照国际巡演、商演“演出团体旅运费自筹”的惯例,如果没有本国政府的资金支持,让院团自己承担道具运输、人员交通费、食宿等多方面开支是不能成行的。以芭蕾舞为例,“哪一部舞剧都得上百号演员参演,如果没有足够的经费,我们没有办法‘走出去’。”冯英说。
调查显示:2009年,我国相关团体在境外商业演出16373场,演出收益只有7685万元,平均每场不到5000元(不含食宿和旅费)。
除了经济效益不理想外,“走出去”的平台和渠道狭小、缺乏以专营中国艺术为主的国际展演经纪机构和经纪人更是让演出团体头疼。“必须要有强有力的中介公司、国际性的文化演出经营公司来推动我们最优秀的演员、最优秀的戏走出国门,目前国内确实太缺少这类经营机构了。”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艺术总监马博敏说。
既要修内功,又要辟新路
怎样让别人喜欢“走出去”的剧目?如何整合、拓展演出团体“走出去”的平台和渠道?面对这样的发问,绝大多数人都表示:既要修内功,又要辟新路。
“如果我们的作品‘走出去’,只是走到国外华人圈子里,那就不是真正的‘走出去’。”中国雕塑院院长吴为山说。
2009年10月,国家京剧院原院长吴江带着《鞠躬尽瘁诸葛亮》和《水浒·四海之内皆兄弟》走进日本,连演70余场。随后,吴江改编出“雷横怒打白秀英父亲”的故事走进法国,同样受到热烈欢迎。在吴江看来,艺术团体出国演出要有“变形金刚”的能力。“豪华的布景可以演,一桌二椅也要能演,舞台演出最核心的环节在于表现出艺术本真。这就叫做‘变形金刚’。”吴江说。
国家一级演员孙萍用“雨过地皮湿”来形容国内院团出国演出的效果。为了克服这种尴尬,她创立了一种“巡展—巡讲—巡演”的展演模式。这和周和平提倡的“交流不能追求短期效益,而要让文化撞击心灵”不谋而合。“出国演出一定要提前准备,广做宣传,语言翻译等细节工作不容忽视。要让国外观众尽可能多地了解中国文化内涵,还要充分考虑所到国人民的欣赏习惯,尽量采用他们最容易接受的表现方式去演出。”周和平说。上世纪30年代,梅兰芳先生赴美演出前,准备工作就做了一年多。
不少专家认为,文化“走出去”首先要增强文化自信。与民族的文化自信最紧密相关的,当属全民传统文化教育。“做好全民的传统文化教育迫在眉睫。只有从长远出发,从基础教育和基层文化建设做起,才能使本国文化自信逐渐树立。”常年耕耘在中西方文化交流舞台上的孙萍呼吁。
孙萍表示,目前我国文化产品输出领域鲜有形态上“成型”、产业上“成熟”的案例。数百家孔子学院目前仍以对外汉语教学为主,输出书法、国画、戏曲等文化产品的力度不大。在国际文化市场上,中国题材、外国制作、世界传播的现象更是令国人惭愧。孙萍认为,要注重文化产品的包装形式、注重输出成型产品、建立有国际影响力的本国文化品牌。
坚持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并重
目前,我国已经和世界上140多个国家签订了双边文化交流协定,和近千个文化团体、文化组织有定期的文化交流和合作。马博敏提出,要给予非公有制经济进入文化产业更大的自由,利用商业渠道、市场化运作推动文化更好地“走出去”。“光靠政府给的这点钱‘走出去’,所有人都心有余而力不足。要鼓励各类民间团体同官方一道带着文化‘走出去’,要鼓励企业设立文化基金回报社会,为赞助文化事业的企业出台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从事文化产品生产的企业采取出口退税、贴息等政策。”
2003年,文化部制定了支持国有院团利用商业演出渠道增加在国外商演的指导性意见和鼓励措施。2009年,文化部又奖励了100多家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十二五”规划更是要求,文化“走出去”要坚持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并重的方针。
在2010年大调研的基础上,民进中央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针对文化“走出去”提出,要利用政府资源优势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加强对外文化贸易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发挥政府强有力的调控和推动作用;加快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建立对外文化宣传阵地;完善文化产品出口的配套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政策的实施力度;整合、拓宽渠道,建立国际市场的营销网络和“走出去”服务平台。
来源:中国文化报(记者 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