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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诞辰七十周年之际 电影互搏引叔侄口水

来源:解放网-新闻晨报 作者:彭骥
2010年11月25日14:11
□李小龙胞弟李振辉
李小龙胞弟李振辉

□李小龙女儿李香凝
□李小龙女儿李香凝

  □晨报记者 彭骥

  11月27日是李小龙诞辰七十周年,李治廷主演的《李小龙我的兄弟》将于25日上映,陈天星主演的《截拳道》紧跟着27日上映,两片互掐厉害。李小龙胞弟李振辉认为,此前李小龙妻女授权的电视剧《李小龙传奇》(在线观看)太过失实,“首部李小龙家族授权的《李小龙我的兄弟》,是有史以来惟一正确的李小龙”。而李小龙女儿李香凝出面维权,干脆对两片都不认同,坚持“任何李小龙姓名与肖像的合法权利都属于且仅属于作为李小龙企业CEO的本人”。

  两部电影牵出叔侄恩怨

  《截拳道》剧组表示,《李小龙》只能是一部文艺片或传记片,因为李治廷不懂武功,而《截拳道》里的一招一式都是真功夫,师从李小龙师弟梁挺的陈天星、参与多部李小龙电影的梁小龙等都亲自上阵。而《李小龙》监制文隽毫不留情地回击称,《李小龙》得到了李小龙胞弟李振辉等家人的大力支持,《截拳道》没有李小龙家族的任何授权,建议李小龙之女李香凝“赶紧回大陆状告《截拳道》侵犯版权”。对此,《截拳道》再度爆料,称电影《李小龙》有侵权嫌疑,是迫于李香凝方面的压力才不得不改名为《李小龙我的兄弟》。

  一段叔侄恩怨就此牵出。

  李香凝:惟有我能用“李小龙”

  李香凝声明,在美国及大多数地区和国家,李小龙的形象、姓名等商标专利属于李小龙企业、李小龙基金会和李香凝母女,“任何李小龙姓名与肖像的合法权利都属于且仅属于作为李小龙企业CEO的本人”。

  据悉,电影《李小龙》开拍前,李香凝曾以BruceLeeEnterprises公司名义给李振辉和投资方香港寰亚发出信函,在信中列举诸如李小龙官方签名BruceLee、动作Logo等版权,提醒他们不要侵权。接受采访时,李香凝表示,作为自己授权的电视剧,《李小龙传奇》有演绎成分不足为奇,“我听说有人以为我叔叔(李振辉)拥有部分李小龙的版权(尤其是童年部分),这种说法绝对不成立。惟一拥有李小龙生平、形象和姓名等合法权利的人只有我母亲和我。我叔叔清楚这点,所以我不确定是谁在散布这种错误信息。”

  至于《截拳道》,她则表示自己没有听说过。

  李振辉:电影和她们母女无关

  李振辉告诉记者,作为李小龙家族成员,他们一直都比较低调,与李香凝母女也没什么来往,但几乎每一部与李小龙相关的影视剧都看过,失望居多。1992年李香凝母女授权给罗伯·科恩拍摄《李小龙传》,在李小龙少年时期只出现了父亲李海泉,兄弟姐妹统统忽略不计;李香凝授权的《李小龙传奇》更是颇多谬误,“看了这个剧,家族里的人确实不开心”。这次由他亲自授权与文隽合作《李小龙》,投入不小精力,“我们拍的是李小龙从出生到去美国前的事,这段故事只有我们知道,和她们母女没有关系”。

  而对于电影更名为《李小龙我的兄弟》的原因,《李小龙》方面表示,更名与李香凝压力无关,也不涉及版权,只是因为名字未经电影局通过而已。

  《截拳道》主演陈天星则强调,影片通过了审批手续,至于侵权,“这个还真不好讲,我们还不知道哪些在版权范围之内,只能等电影公映后才知道”。

  有法律界人士称,拍李小龙一生的曾有《唐山大兄》、《猛龙过江》这几部片子,其实这些片子的版权也不在李香凝手上。很多导演拍李小龙,都曾因授权手续复杂而打了退堂鼓,此次李振辉、李香凝的叔侄之争,估计最后也是沦为一滩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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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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