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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静雯夺女官司首开庭 前夫呛声抛赴美定居抢女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08月05日08:47
贾静雯
孙志浩上月签字离婚,恢复单身

  中新网8月5日电 台湾艺人贾静雯孙志浩上月当庭签字离婚,并抛弃财产请求权,结束4年8个月的婚姻后,女儿梧桐妹的监护权争夺战紧接登场,今首度开庭,孙志浩将抛出新议题,主张带梧桐妹赴美定居,给女儿更好的成长环境,贾静雯也不甘示弱,已报多份资料,坚决捍卫女儿监护权。

  台湾《苹果日报》消息,贾静雯与孙志浩争女官司预定今天上午开庭,孙志浩律师张乃良表示,梧桐妹具有美国籍,已在美国生活一段时间,也有很多朋友,孙家在南加州的住处靠山面海,属于最高级的居家环境,学区也是最顶尖,梧桐妹赴美生活求学还可避免媒体、狗仔追逐而造成曝光危险。

  呛女方工作难顾小孩 贾:有利证据已陈报

  张乃良还说:“小孩不是父母财产,必须给小孩安静、安全及舒适环境成长,梧桐妹的爷爷奶奶已退休,孙志浩的工作又是家庭事业,可以随时照顾、接送梧桐妹,反倒是贾静雯曾说过脱离不了演艺圈,又常到中国等外地拍戏,一去就是好几个月,必须将梧桐妹交给奶奶或佣人照顾,如果梧桐妹留在贾静雯身边,反而会增加她们母女的身心负担。”

  贾静雯律师黄珊珊则表示,监护权官司已进入法院审理,不方便对案情内容说明,仅低调响应:“对贾静雯照顾梧桐妹的有利证据,早已陈报法院,开庭时会详细向法官说明。”

  至于贾静雯先前卖屋赴美争女儿监护权成功的理由,贾静雯另名律师吴宜臻指出:“主要是美国法院认为梧桐妹虽在美居住超过6个月,但孙志浩将梧桐妹带回美国前,没有经过贾静雯同意,且先前梧桐妹的主要照顾人,就是贾静雯,才会要求孙志浩将梧桐妹的护照等相关证件,当庭交给贾静雯,让她带回台湾。”
(责任编辑: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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