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文化局面向社会发布了《北京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宣布每年设置20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不低于20部的舞台剧(节)目(本报6月29日13版曾做详细解读)。
此专项资金将第一次不局限于国有院团,对优秀民营艺术团体也一视同仁。
专项资金的扶持额度将占到剧目设计制作及生产相关费用的35%,每部不超过80万元,意在起到引导作用,而不是像以前一样“包办”创作。民营艺术团体龙马社的社长邹静之详细看过政策后,非常高兴。他说:“特别感谢和欢迎能有这种扶持政策。”龙马社的话剧《操场》投资200万元,由于缺少档期合适的剧场,第一轮只演了16场,赔了80万元。“如果能享受到扶持政策,还可以打成平手。二轮演出压力就小了。”
此外,市文化局局长降巩民说:“大型演唱会、刘老根大舞台等都属于娱乐业,不在政策的扶持范围。”按照政策规定,每年3月和7月,各艺术团体都可以申报扶持项目。今天起,各团体就可以把本年度内创作完成,或本年度内创作完成并上演的优秀剧目申报给文化局了。 (记者李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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