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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网络上的是非恩怨,因信息不完全总是扑朔迷离,但慈善募捐的话题却引发了国人对“诈捐”的愤怒与敏感。网民进行舆论监督常常是只能进行各种假设,这本来就是信息不公开所致,因此网民的指责与有关言论即便与事实不符,也是在合理限度之内的。所谓阳光是最好的消毒剂,对于这些名人而言,要消除流言蜚语、各种猜测的最好办法就是公开事实的真相…[我来说两句]
公众对善款去的关注和监督,都是为了让慈善事业更为透明和有的放矢。在兑现捐款承诺上给明星制造点压力也不是全没好处,起码让他们知道,诚信是形象之本,善良必须用信用支撑。
捐款做慈善全凭个人意愿和良心,图的是心安和好报。捐了多少说不说都没关系,捐款的事只要捐款人和被捐助人知道就可以了,但要逼得捐款的明星都出示凭证,这实在让人心寒。
不管是有意栽花,还是无心插柳,那个问出“善款用在哪里”的人,的确问了一个谁都没法不正视的问题。慈善本来让众多明星“引以为傲”的事情,如今却像枷锁一样,捆绑的让人透不过气来。甚至其引发的公众效应大过于其他。慈善,毕竟不是只为他们增添光环的……[详细]> 顶:
用“诈捐”一词对付所有名人和明星,有失公允。名人明星捐款到位不到位,这不是问题的关键,关键是要看他们认账不认账,有没有能力支付。只要他们仍然承认自己在应允的灾区项目上所负的责任,只要他们最终都能全部倒位,何必用诈捐羞辱他们?做好事,应得好报,得不了好报,以后谁还做好事……[详细]> 顶: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程啸认为,我国目前规范捐赠的法律,除合同法外最重要的就是公益事业捐赠法,但该法的调整范围较窄。导致了捐款人、募捐人、受益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明,无法有效地监督募捐所得款项是否被恰当的、符合目的地加以使用。只能依靠募捐人的个人品德以及公众舆论加以监督……[详细]> 顶:
· 公众当然有权知道这笔钱的去向和用途,这是合理的舆论监督。
· 慈善募捐的话题引发了国人对“诈捐”的愤怒与敏感,而一直以来我国慈善立法方面的软肋也再次让人无奈。
· 明星和慈善,这一次产生了的“化学反应”,进而引发的“明星慈善”信任危机,值得每一个人思考。
· 捐款是一件自愿的事情,捐款行为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如果涉及到诈,这就暴露了一些明星的品德问题。
· 明星的慈善行为不透明,这是明星慈善所遭遇的困境。
· 网友的质疑本来就是本末倒置,捐款的事只要捐款人和被捐助人知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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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火烧 霹雳熊猫 别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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