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公益行
公益话题:黄磊“逼迫”医院捐款 善行还是炒作?
  2009年7月,北京华都医院因在医疗广告中擅自使用黄磊肖像,侵犯其肖像权,被西城法院判赔对方精神损失5万。黄磊提出医院将赔款以自己名义捐给基金会用作慈善,医院不服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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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肖像被贴公厕广告,用于治疗性病宣传
经过:侵犯肖像权提起诉讼,所获赔款捐慈善
争议:医院——不合理,黄磊——象征性意义
  演员黄磊在担任别克凯越旅行车的形象代言人时拍摄的一张照片,被华都中医医院用作宣传治疗男性病的医疗广告登在了公共厕所内的广告牌上。黄磊为此将该医院起诉,要求侵权的医院以自己的名义捐助10万元善款。近日北京西城法院审结了此案,要求被告医院赔偿黄磊精神抚慰金5万元。华都医院对此审判表示不满日前提出上诉。
医院:以黄磊的名义捐款不合理
  医院代理人黄元富律师称,去年医院通过红十字会向地震灾区捐赠药品33万余元,医院经营并不好,再捐赠的确力不从心。另外,医院觉得这种赔偿方式不太合理,双方就赔偿协商未果。
黄磊律师:捐赠赔偿只是象征性要求
  黄磊的律师俞延彬称,黄磊本身不希望炒作此事,希望和解。对方作为经营性的医院,广告中使用其肖像构成侵权,应该担责,而赔礼道歉没有意义。调解中提到以黄磊名义捐赠10万,是不希望让对方觉得黄磊一方为此拿了多少钱,这只是象征性的赔偿要求。
黄磊要求赔偿金做善事目的为何
  让医院以自己名字将赔款捐到基金会,到底是真心实意的想做好事,还是另有其他目的,我们不得而知。
  黄磊声称就医院侵权一事不想炒作,那为何私了的要求是要让医院以自己的名字捐赠赔款?他本可以像其他艺人一样拿到赔款自己捐到基金会,说着私了却又大造声势,很难不让人想到黄磊目的是借此搏上位,为自己开辟一条“慈善路”,获得了赔偿还博得了人心,赚取更多关注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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