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辞职还是被开除 是艺术分歧还是缺乏责任 《射雕》原导演王瑞昨起诉制片人张纪中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曾担任著名电视连续剧《射雕英雄传》导演的王瑞处得到证实:电视连续剧《射雕英雄传》原导演王瑞状告该剧制片人张纪中侵犯名誉权一案,已由西城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原告王瑞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报刊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因此给原告造成的精神损失费10000元。 昨晚,记者从代理该案的北京高朋律师事务所了解到,原告在起诉书中称:原告于2001年加盟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投资拍摄《射雕英雄传》的剧组,任导演一职,并作为导演拍摄了该剧中的“蒙古大漠”及“桃花岛”几场戏。在工作中原告与该剧制片人张纪中在艺术理解上发生较大分歧,原告遂主动向投资方辞去导演职务。 而此后,在2002年某杂志第8期上刊登了一篇张纪中访谈录,该文中张纪中两次明确表示“王瑞让我给开除了”,并声称原告缺乏创作热情和激情。而且在另一篇以张纪中访谈录形式发行的单行本《芝麻开门》中,张纪中又两次谈到,原告在拍摄《射雕英雄传》时,丧失了创作的责任和激情…… 原告认为:被告的上述言论歪曲了原告是主动辞职而不是被其开除的事实,而且把两个人在艺术理解上的分歧歪曲成原告对工作缺乏激情和责任。被告的言论不仅极大地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而且给原告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非常大的负面影响。2002年7月,原告本已与北京东方龙门国际影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签订拍摄20集电视连续剧《情证今生》的合同,片酬为40万元,但该剧投资方在得知上述报道后,与原告终止了聘用合同。 原告王瑞认为被告歪曲事实、不负责任的言论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因此提出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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